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濮政〔2014〕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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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均等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原则,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发展为重点,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就业能力提升、创业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和人力资源保障等6项计划,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创业项目库等3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完善设施、加强保障,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促进我市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4年底,市、县全面启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整合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选取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乡、村建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试点。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基本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就业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1.整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职能。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统筹规划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建设,逐步整合原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职能,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2.加快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我市人才、劳动力、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2014年要全面启动市、县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整合,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整合到位,建成统一、规范、开放、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乡镇要按照“六个统一”(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做到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配套的办公设施,有相对固定的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农村要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深入到乡村、社区,逐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网络。
3.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市、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改革,强化职能,理顺关系,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力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流程和标准,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切实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建设,县人力资源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农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为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1.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一是多渠道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门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开发基层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具有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二是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举办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桥梁。三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四是完善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单位管理,认定一批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每年组织不低于9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五是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支出,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方法,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引导和带领1千名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2.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均等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二是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三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四是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落户等方面工作,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五是探索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或依托街道社区居民服务平台、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3.开展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等各类专项服务和日常招聘活动,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帮助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定专项招募计划,满足其用工需求。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分类就业帮扶,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保障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围绕推进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建设,主动开展企业用工统计,对重点项目和企业进行用工指导,制定和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制定稳岗计划,稳定劳动关系。
(三)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
1.强化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就业培训调节劳动力供求“蓄水池”作用,把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失地农民、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就业群体组织起来,大力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减轻就业市场压力。每年完成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0.1万人。
2.开展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系列培训,提升各类创业者的创业能力。根据创业者所处的不同行业开发专业培训课程,分行业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使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培训,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能得到指导服务。每年组织创业培训0.6万人以上。
3.打造培训品牌。完善就业创业培训操作规程,强化质量监控和绩效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市定点培训机构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创新方法,突出特色,力争打造一批在全省知名的培训品牌,达到培训促进就业的目的。
(四)实施创业促进就业计划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打造创业平台,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1.强化创业服务。加大在创业场地、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咨询队伍建设,组建创业咨询专家团,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提高创业咨询服务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制定创业服务操作规范,推行创业服务标准化。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等专题活动,营造创业氛围。
2.强化创业信贷资金支持。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的担保基金筹集渠道,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市级统筹管理,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积极争取将濮范台返乡农民工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帮助更多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展。
3.加快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制定我市创业孵化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种行业、多种领域的创业孵化园区。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县级创业孵化园区,全市至少建成2个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力争创建1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规范创业孵化园区管理和创业服务框架标准,完善园区扶持政策,为进驻园区的创业实体提供标准化创业服务。
4.充实公共创业项目库。按照集中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完善创业项目征集、开发和评估发布机制,多渠道开发创业项目,重点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及重点项目和企业发展需要,开发一批配套项目。
(五)落实黄河滩区扶贫开发攻坚计划
结合我市黄河滩区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加大对黄河滩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开展针对滩区群众的职业培训,有序组织滩区群众外出务工,帮助和引导滩区群众自主创业,进一步提高滩区群众的就业质量,加快滩区群众脱贫致富。
1.加强黄河滩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提升计划,鼓励滩区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促进滩区劳动力转移成为现代产业工人。按照市场需求,通过菜单培训、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和以岗定训等形式为企业量身培养实用技能人才,为外出务工人员打造适合自身需求的培训模式,促进滩区劳动力更多更好地就业。
2.有序组织滩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打造劳动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职业培训机构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为滩区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有组织地推介滩区劳动力就业。发挥政策作用,搞好产业集聚区及企业与滩区乡村沟通对接,实现就近就业。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吸纳当地农民务工,实现就地就业。依托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大力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滩区人口向城镇转移,落实中央、省关于户籍改革、社会保障等政策,保护转移人口合法权益,让转移人口“转得出”、“进的来”、“落得住”。
(六)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以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网络到边到底、信息互通共享为目标,推进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我市就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条件,整合各类就业管理服务信息资源,尽快实现市、县、乡、村联网和信息共享。完善功能,规范流程,强化服务,高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对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建立就业创业形势分析制度,为就业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扎实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对工作的督查力度,明确工作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其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量,安排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对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上级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积极争取失业保险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为推动就业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作。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市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推进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具体问题;编制部门要根据中央、省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改革;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财政部门要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他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配合做好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实现我市更高质量就业,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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