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贯彻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信阳市贯彻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信阳,加快“三大跨越”、推进“三大建设”,为魅力信阳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序言和目标
(一)序言。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国内外竞争的焦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高自主创新、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信阳的需要。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
(二)目标。到2020年,把我市建成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善、法制保护有力、专业人才充足、创造机制活跃、实施效果明显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各级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投融资、政府采购、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时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定适应相关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针对不同县区的发展特点,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培育县域特色经济。政府部门设立的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人才以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四)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奖励激励机制,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加大对实施成效显著的专利、驰名商标、名优产品等的奖励力度;提高职务发明的奖励标准,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管理和应用情况作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评价、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取得知识产权纳入职工职务聘任、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体系。
(五)加大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优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市政府将对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者进行年度测评,并给予适当奖励,逐年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实施和奖励。
三、专项知识产权战略
(六)专利。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专利产出速度及结构调整,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完善专利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专利的利用效率。加大专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专利侵权、假冒、冒充违法行为。建立有利于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创新、创业、创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运用专利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启动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七)商标和地理标志。鼓励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培育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挖掘地理标志资源,鼓励支持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提高地理标志服务地方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制止各类商标和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八)版权。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形成以软件网络领域、创意设计领域、媒体传播领域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促进版权核心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建立版权贸易平台,拓展版权利用方式,加快版权市场化进程。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增强著作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处力度,打击制售、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依法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植物新品种。以主要农作物、花卉、林果、蔬菜、森林植物等新品种的选育为重点,扶持农林科研机构、个人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苗单位。提高种苗单位及农民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使品种权人、品种生产经销单位和使用新品种的农民共同受益。
(十)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按照继承保护、开发利用、创新提高、产业化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开发与保护机制。扶持传统知识的整理和传承,大力挖掘我市的民间文艺作品和遗传资源,重点开发中医药、民间曲艺、民间戏剧、民间歌舞、民间工艺等资源。不断加大对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市场化的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商业秘密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增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职工合理流动的关系。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能力,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利用。
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十二)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强工程技术、创意制作等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扶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联合重组、特许经营、许可、专利联盟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
(十三)提高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我市优势产业进行原始创新,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开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或建立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合作体,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创造联合体,以市场为导向,形成研发与生产相互促进、高新技术向产业快速转化、开发项目和培养人才相结合的新型研究开发机制。
(十四)支持群众性的发明创造、艺术创作活动。激发社会公众的创新积极性,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艺术创作。
五、推动知识产权运用
(十五)加强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载体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中解决我市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问题。鼓励和支持产、学、研相结合,加强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要集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支柱产业基地化、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
(十六)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资源开发利用,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实施、转让、交叉许可、投资入股、上市融资、信息服务等政策,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支持重大专利技术的后续开发,加强专利孵化器建设,加快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加大对已经上市的专利产品的支持力度。
(十七)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启动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培育和认定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优势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区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和区域发展的新动力。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应用能力和应对知识产权竞争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十八)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相结合,及时将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专利技术形成标准,提高标准中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十九)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制定和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机关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发挥行政执法便捷的优势,开展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将企业和个人侵犯知识产权的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使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积极探索建立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的保护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的长期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适时组织统一行动,有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
(二十一)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以净化知识产权环境,保障良好的经济秩序。围绕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适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七、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二十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可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二十三)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要进行知识产权特别审议,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项目和产品,要进行知识产权审议,避免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加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二十四)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市、县(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提高专业水平,向市场化、多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二十五)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政府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要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不同领域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查询和咨询服务。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
九、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二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促进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二十七)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定工作。
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二十八)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我市普法教育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设施,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发展观,激发创新思维和创造热情,形成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十九)开展中小学生、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观念和知识产权意识。加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在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十一、加强合作与交流
(三十)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流,加强政府、企业等不同层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开展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学习借鉴国内、外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经验,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提升重点企业、行业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掌握和应对能力。
十二、实施和评估
(三十一)加强领导,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实施和评估。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成立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政府领导挂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监、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各县(区)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方案。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加强研究、推进实施、评估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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