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七台河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七台河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七台河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2〕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七台河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十日
七台河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
七台河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市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纲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商标战略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主体自觉、龙头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为促进我市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至2013年,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为:
(一)实现注册商标数量的稳步增长。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100件。
(二)形成一批高知名度、高信誉度和高竞争力的优势品牌群体。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件,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20件,七台河市知名商标达到40件。
三、基本原则
要按“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商标战略的实施工作。
(一)企业自主原则。帮助企业提升品牌认知度,引导企业自主做好品牌开发、保护和宣传,巩固激活已有商标,积极争取新的注册商标,盘活利用闲置商标,抢救即将失效商标,依法规范使用商标,拓展品牌商品市场空间。
(二)合力推进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和机制,共同推进产品、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
(三)品牌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支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以驰名、著名商标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四)科技创新原则。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部门协调原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和规范有序市场秩序,科学把握和处理商标使用与保护关系、商标与知识产权其他领域工作关系、工商部门和其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关系,形成部门联动,发挥合力有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牢牢把握全市商标品牌培育重点,使商标战略为调整和优化经济、产业结构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一)围绕主导产业抓培育。突出做好煤炭深加工和精加工产业、家具业、小农机制造业、米业等支柱产业的扶持发展工作。在成功将“双叶”商标培育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基础上,着力培育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勃农”商标和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宝泰隆”商标为品牌“第二梯队”,鼓励支持煤炭、煤化工企业走“品牌之路”。指导个体私营企业运用品牌开拓市场,壮大规模,提高知名度。由工商部门牵头,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上门服务、分类指导,重点指导持有和特许使用注册商标的个体私营企业申报知名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每两年开展一次知名商标评选认定活动,为著名、驰名商标的梯次培育创造良好条件。
(二)围绕现代服务业抓培育。突出抓好旅游、文化、批发、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以此为依托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商业连锁企业在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拓展经营,扩大市场影响的基础上,着力培育现代服务业品牌。与此同时积极引导旅游景区、宾馆、餐饮业、旅行社等注册服务商标,以优质服务品牌的影响力提升城市吸引力。
(三)围绕现代农业抓培育。引导扶持农产品生产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道路,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重点引导各类名特优新农副产品以及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无公害”的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加快非公企业发展品牌建设,扶持小农机制造业龙头企业发展,整合名牌,形成集团,重点发展煤炭深加工精加工,力争2013年前注册商标有实质性突破。
(四)围绕高新产业抓培育。支持鼓励具有资源特色、产业优势的能源、矿产、原材料、化工、医药等企业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努力从资源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重点引导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技术、新饮品等“五新”产业领域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尽快填补商标注册空白。通过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
五、保障措施
推进商标战略发展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共同参与推进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商标战略推动体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召集人,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信委、农牧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参加的实施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商标发展和创建驰名、著名商标规划,研究推动商标注册、督促指导各区县实施商标战略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办事机构,落实市联席会议部署的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开展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工作;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公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商标中介机构服务人员、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在中小学开展树立商标意识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工商部门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企业法定代表人、商标主管人员座谈会,让企业代表讲述成功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典型事例,增强宣传效果;建立商标品牌建设资料室和荣誉室。围绕“展现成就、体现发展、激发热情、奉献七台河”的目标,向企业和社会公众介绍我市在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介绍我市企业运用品牌战略开拓市场的典型事例,介绍驰(著)名商标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充分发挥资料室、荣誉室的“激励、示范、榜样”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创品牌、企业争创自主品牌、消费者青睐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支持政策,建立商标发展激励机制。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重点领域商标建设,促进自主商标品牌运用。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申请国家和省政策性资金、用电和土地供应、融资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按照七政办发〔2011〕5号文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和获得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奖励政策,加大对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政策扶持力度。此外,对荣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均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是农业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与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可进一步放宽到1000万元和2000万元;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企业,按不超过注册资本4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对在扶持、培育企业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每个获奖企业奖金的10%奖励有功单位和个人。
(四)强化商标监管,优化品牌发展环境。要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商标权所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及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领域的商标监管,要以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服装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下移监管重心,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商标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犯商标权,特别是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打假保名优”网络,对涉及侵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的举报和投诉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对带有苗头性、复杂性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处置。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全市商标战略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杨子义任组长,政府秘书长郐晓山、市工商局局长庞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农牧局、质监局、科技局、旅游局为成员单位的七台河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七台河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商标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商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开展商标发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定期组织召开研究商标战略联席会议;组织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注册商标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商标主体做好商标管理工作,建立商标培育帮扶档案,受理商标奖励申请,完成对奖励申请的初审和复核工作。
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工商局: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鼓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做好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扩大商标对外宣传工作。
(三)市发改委:在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工作时,积极做好行业商标发展规划指导工作。
(四)市工信委: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做好重点企业商标品牌的提升推荐工作。
(五)市农牧局:在负责绿色食品的申报、开发、管理工作时,做好农业、畜牧业商标注册的帮扶工作。
(六)市财政局: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做好奖励资金的落实工作。
(七)市科技局: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和七台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有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发明奖的,做好科技资金的落实工作。
(八)市质监局:帮助商标主体单位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工作。
(九)市旅游局:做好涉及旅游产业及旅游产品申请注册商标的指导、推荐和培育工作。
全市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落实分工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商标战略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全市商标战略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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