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七政办发〔2010〕55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0〕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对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的更大跳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我市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坚持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坚持打防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务求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广造声势,更要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四、工作重点
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农药、化肥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五、工作任务分工
(一)加强商标权保护。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工信委、文广新局、质监局配合,切实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
(二)加强版权保护。由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侵权盗版制品行为。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开展我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计算机软件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市质监局牵头,市药监局、工商局、工信委配合,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扰乱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着力查办一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四)加强种子、农资市场监管。由市农牧局牵头,市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配合,加强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行为。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
(五)加强专利权保护。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加强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查处力度。特别选择案件高发区,以生产加工领域、商品流通领域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高发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案件。
(六)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监管。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科技局、物价局配合,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刑事司法打击力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监察局、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张兴海同志任组长,科技、文广新、质监、商务、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承担日常工作。区县政府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承担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明确联络员,建立信息日报送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广泛搞好宣传。大力宣传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警示违法违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市重点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五)畅通举报渠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充分利用“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七、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8日前)。区县政府和各牵头部门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于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9日—2011年3月20日)。区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每半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21日—3月31日)。
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附件: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兴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利敏市科技局局长
李忠民市工商局局长
陈正中市文广新局局长
赵玉勤市质监局局长
徐红星市商务局局长
潘广全市药监局局长
刘东市农牧局局长
白景利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俊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旭山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王君波市种子管理处主任
王玉罡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闫立春市机关局副局长
孙永军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宝发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文静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佟述铠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明海市质监局副局长
孟宪华市药监局副局长
徐士斌市监察局副局长
董胜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温光华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主任:张利敏(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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