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低温冷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低温冷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4月4日至4月5日,我市北部地区将有雨夹雪转中雪,其它地区为小雨转雨夹雪。降水同时,气温将大幅下降,降温幅度为6~8℃。此次降雪降温将对蔬菜棚室和水稻育秧大棚造成较大影响,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防低温冷害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对此次降雪和降温的危害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切实增强防低温冷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注意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全力以赴做好预防工作。

二、迅速清除积雪

此次降雪较易粘附在棚膜上,不易落地,因此各地要组织人力、物力和机械,迅速清除蔬菜棚室和水稻育秧大棚棚上积雪,避免棚架坍塌,促进透光增温。

三、强化技术指导

各地要组织农业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深入蔬菜棚室小区和水稻育秧大棚小区,面对面进行帮助和指导。对于蔬菜棚室要做好保温增温、光照调控、水分调控和病害预防工作。对于已播种的水稻育秧大棚要通过三膜覆盖和增设热风机、电暖气等增温措施来保温提温。

四、加强信息沟通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农户发布气象信息及农业灾害预警,引导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提高主动预防意识,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如果发生农业灾害,要认真组织好灾情核查并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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