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益阳东部新区规划审批执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益阳东部新区规划审批执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益政办发〔20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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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益阳东部新区规划审批执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赫山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益阳东部新区规划审批执法管理,提高审批效率,经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的规划编制、审批和执法按现行体制实施。
二、益阳东部新区高端三产区核心区61.3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由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市规划局受理初审,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该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市规划局受理初审,市级规划例会审批。规划许可由市规划局负责。
三、沧水铺工业园、衡龙桥镇新区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由沧水铺、衡龙桥镇政府或赫山区政府委托的其他单位负责编制,经赫山区政府初审后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受理初审,报市级规划例会审批。规划许可由市规划局负责。
四、益阳东部新区范围内其他区域的规划管理
(一)范围
除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益阳东部新区高端三产区核心区、沧水铺工业园和衡龙桥镇新区外的其它区域,以及岳家桥镇金盆桥村、红旗村、集中村、黄板桥村等4个村。
(二)职责权限
1.该范围内的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由沧水铺、衡龙桥、岳家桥镇政府负责编制,涉及益阳东部新区高端三产区区域的规划编制,经征求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意见和赫山区政府初审后,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2.该范围内的项目落户(即用地定点)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由赫山区住建局受理初审,报市级规划例会审批。规划许可由赫山区住建局负责。
3.该范围内银城大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区域(除与工业园、三产园重叠部分)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规划审批按《益阳市益宁城际干道沿线地带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08〕4号)办理。该范围内村民住宅建设的定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初审、规划许可由赫山区住建局负责,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并报市级规划例会审批。
4.该范围内319国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除与银城大道重叠部分)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按《益阳市益沅线益桃线和益衡线地带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06〕3号)办理。该范围内村民住宅建设的定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初审、规划许可由赫山区住建局负责,市规划局负责对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并报市级规划例会审批。
五、益阳东部新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赫山区政府、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市规划局受理初审,报市级规划例会审批,规划许可由市规划局负责。
六、审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
(一)益阳东部新区范围内除村民建房外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核发规划许可的,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批后管理,市规划执法支队负责规划执法。
(二)益阳东部新区范围内由赫山区住建局核发规划许可的,由赫山区住建局负责审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
(三)益阳东部新区范围内的村民建房,由市规划局核发规划许可的,规划执法由市规划局按属地原则分别委托赫山区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四)市规划局要加大规划业务指导、督查督办和执法力度。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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