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 文号:张政发〔20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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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发〔20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张家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
张家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新型工业化和世界旅游精品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序言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是指对人们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合理确定人们对于知识及其他信息的权利,调整人们在创造、运用知识和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关系,激励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推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
2.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知识产权的作用和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3.建市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拥有量逐年增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但是,还存在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不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我市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4.我市是一个新兴旅游城市,科技实力和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导致经济增长质量整体不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整体不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充分激发全社会自主创新的潜能和活力,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力发展以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资源开发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是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世界旅游精品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5.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富民强市为宗旨,以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为保障,以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目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比较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为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和打造绿色低碳宜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6.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得到改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明显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7.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到2015年,知识产权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的占有量不低于30%,职务发明的占有量不低于50%,并实现国际专利申请零的突破;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达到25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等稳步增长。
──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专利实施率稳步提升,有效专利的实施率达到60%以上,职务发明的实施率力争达到90%以上;在高新技术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达到30%以上;以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带动优势资源开发产业、旅游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3-5家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专利实施产值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30%以上;版权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到40%以上,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立相对独立的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高等院校、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和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和经费;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密切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初步建成政府主导、面向社会、贯通重点企业和行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和壮大适合我市市情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知识产权人才基本满足需求。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与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介、执法人才队伍。
三、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
(一)重点任务
8.专利。通过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创新企业;建立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专利综合运用能力;建立有利于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利用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创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运用专利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优势资源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专利产出速度及结构调整,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9.商标和地理标志。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产业商标战略,重点打造一批以旅游资源为依托的知名品牌。鼓励支持区县政府、行业组织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积极培育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10.版权。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形成以新闻出版、创意设计、媒体传播等领域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完善版权保护机制,鼓励著作权登记,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大对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处力度,打击制售、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依法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11.其它知识产权。以主要畜禽、农作物、花卉、林果、蔬菜、森林植物等新品种的选育为重点,扶持企业、科研机构、个人获得动植物新品种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传承,大力挖掘我市民间文艺作品和遗传资源,不断加大对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增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职工合理流动的关系。
(二)专项工程
12.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程。以政策和资金扶持为引导,选择张家界奥威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三木能源有限公司、张家界恒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一批科技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鼓励和扶持企业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形成一批拥有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3.优势资源和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以优势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为重点,以湖南省林产化工重点实验室、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金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商品开发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和企业为平台,加大投入,强化创新,创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专利以及以我市景区名称为基础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和地理标志,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比较优势的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生产企业。
14.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围绕全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骨干企业及重点项目,依托工业园区和优势企业,加速知识产权转化实施,以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为重点,促进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5.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逐步提升”的原则,立足我市产业特点,依托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我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运用。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6.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体系。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把知识产权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强化各级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把知识产权宣传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让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知识产权纳入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内容,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常识。把知识产权列入相关部门职业教育和岗前培训内容,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明白人”。采用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加强政策引导,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7.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认真开展政策研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整体布局,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重点行业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
18.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列入科技型企业和新型工业化的考核体系,将拥有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状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认定和评价的重要指标,将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和综合运用能力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19.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市、区县政府设立“优秀发明人奖”和“专利实施奖“,将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进步奖”等重大奖项的重要评审条件。对取得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加大对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经费补助力度。
20.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监管机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责任主体在制定产业规划和实施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时,应当进行知识产权状况分析、评估,加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对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产业建设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资产重组、国际经济技术贸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相关责任主体要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防止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流失。
21.完善知识产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将知识产权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三)加强知识产权创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
22.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创新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机制,把创造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把获取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开拓市场、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
23.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和小建议为内容的“五小”活动,组织评选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别是创新教育,开展青少年发明创造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其创新技能和实践能力。
24.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新。以我市优势资源和旅游产业为重点,加大投入,力争在生物医药、林产化工、新型建材、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创造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知识储备和科技发展后劲。实施农业新品种培育创新工程,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争取获得一批植物新品种权。加强工业品设计创新,创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专利。积极鼓励和扶持将我市景区名称申请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以旅游资源、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以核心专利为支撑、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推动乡土、旅游原创作品创作和文学艺术创作,加快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25.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政府设立的科技三项经费和其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倾斜,推进我市优势资源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宣传和应用自主商标的意识,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推进工程。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工艺美术、旅游纪念品等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群体。
(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
26.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工业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管理者担任负责人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和贯穿于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资产运营、人才管理及对外合作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27.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企业要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全过程。在产品研发中,要重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信息的利用,避免重复研究和法律纠纷。在资产重组和合资合作中,要重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避免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在进出口贸易中,要了解产品和技术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避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支持企业实施专利、商标、标准三大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8.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企业要对本单位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和设计者给予奖励。要转变传统的奖励方式,由实行现金奖励和精神鼓励转变到实行股权激励上来,将一部分技术股份量化给知识产权主要发明人、设计者,并逐步探索引入期权期股等激励机制。
29.依法应对知识产权法律纠纷。企业应注意搜集保存有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实施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和基础数据,以备作为主张权利或应诉时的证据材料。在本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及时主张有关权利,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同时掌握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30.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配备适应行政执法法定要求的执法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改善执法条件。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市、区县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加强执法部门之间、区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1.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帮助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
3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公开办案程序、案件审理、处理结果。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承诺销售正版正货,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社团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健全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制度
33.积极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充分利用各高等院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知识产权培训全面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内容。结合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短期培训相结合,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结合,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法律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知识产权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4.健全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相关制度,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认真做好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七)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35.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立足我市产业特点,建设资源丰富、专业高效、信息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决策、服务水平。
36.加强中介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知识产权中介市场发展需要,鼓励外地专业人才在我市聚集,支持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等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规范运作、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八)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3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市、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把手”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解决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工作体系、专业人才、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市、区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联系知识产权创新企业和项目的制度,确保各项知识产权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市、区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商务等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逐步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38.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市、区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工作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适应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规模工业企业要设立或指定管理知识产权的工作部门,配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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