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松政办发〔201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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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0〕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松原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2010—20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吉政发〔2010〕3号),推进全市中小企业跨跃式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期三年。
一、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总量、转变方式、调优结构、做强龙头、提升层次为总体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抓住企业生成、成长、集聚和配套等关键环节,优先服务,集中扶持,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和一批知名品牌,发展壮大重点企业,激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群体,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从2010年开始,通过三年时间,到2012年,全市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300亿元,年均递增30%;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提高15个百分点;上缴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35%,提高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75%;中小企业户数达到6500户,限额以上企业户数达到850户,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200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5万户。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抓好企业生成。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倡导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创业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对创业者免费培训。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发挥中小企业优势。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项目开发、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服务。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孵化功能,培育创业孵化基地达到10个,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6个,力争全市每年生成小企业500户。
(二)重点抓好企业成长。全市要重点培育100户年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成长型企业,制定各种支持计划,扶优扶强,为成长为亿元企业打下基础。各县(区)重点扶持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企业成为骨干企业;县(区)每年要重点培育规模以下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全市每年培育100户规模以下企业进入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行列。
(三)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产业发展以资源为起点,把经济优势转化过程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把做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和粮、果、蔬、肉、蛋、奶两大资源基地为起点,形成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生物化工、食品工业、医药及保健品等主导产品,培育装备制造、新型建材和电力三大新兴产业,使松原的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产业跃升在短时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以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专业乡镇村屯为基础,充分发挥资金、人才、区位优势,加快各种要素平台支持,加快产业升级步伐,使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产业集中度更加明显,产业集群发展步伐加快。
(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转型成长,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努力推动中小企业由粗放型、资源型、环境污染和低附加值向科技型、创新型、循环型方向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发展意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快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用担保、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建设重点内容、支持方式和组织形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作用,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政策、推动全民创业。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对中小企业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在土地、税收、融资、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发展政策。继续抓好全民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市政府每年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门检查;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建设规模,进一步带动小企业发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品检验、融资、信息、人才、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工程,依托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初创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二)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资源优势,加强配套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产业链配套能力。依托现有特色园区,依据发展的优势特点和开发潜力。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培育要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专业化分工,培育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建设水平;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支持扶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产业集聚。
(三)注重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弛名商标,加速形成我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群体优势。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ISO9000、ISO16949、ISO20000和ISO2200、HACCP等体系认证,加快管理升级。支持企业用OEM生产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创立自主品牌,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
(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商务考察、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各类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推介中小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外经贸活动,鼓励境内中小企业进行境外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收集和发布各类信息,建立信息库,引导企业积极走向国际市场,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创造参与机会。
(五)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紧紧围绕行业发展,加快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服务中心等各类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加强融资担保、中小企业人才培养、代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吉林松原中小企业信息网,大力宣传国家、省和我市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和合作项目、市场需求、产品推介、人才供求等状况,并实现网上业务咨询和受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积极开展银企保对接,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积极争取担保规模,进一步放大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规模;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努力增加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积极探索联保路子,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努力改变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散、弱、小的状态,通过整合市、县(区)担保公司资本金,做大做强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积极推动域内外企业间的沟通和联络,努力为企业间融资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考察挖掘融资人才,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资本运营步伐,推动有条件、有能力和有上市意愿的企业上市融资。
(六)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及各类人才进入中小企业,开展人才供需信息、人企对接、专业职业培训等工作。采取资源共享、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中小企业投资创业。选派市直相关部门优秀科级干部到中小企业挂职帮助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培训工程,通过举办清华大学高级管理研修班,加快人才培养。继续实行“万户小企业、万户小老板”培训计划。围绕企业紧缺技能人才需求,同大专院校、实训基地合作,加大培养力度。加快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中心,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市场化。继续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领办、帮办、创办企业。
(七)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平、宽松环境,搭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联系的平台。深化行政审批权集中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损害中小企业利益的涉软案件严肃查处,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政策,由各级政府督查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软环境办公室,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划及重大措施,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同时,把中小企业三年成长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对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开展年度竞赛考核评比活动,对落实得力,发展较好的县(区)给予年度表彰奖励。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解落实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确保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1.2010年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表(一)
2.2010年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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