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通化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市政府2013年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
通化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竞争能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城市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和增强竞争力,建设创新型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在专利、商标、版权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上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类知识产权指标位居吉林省前列。我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所辖通化县被列为全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涌现了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的优势企业,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制定并实施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4.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健全全市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5.到2020年,知识产权人才集聚,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成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知识产权强市。
(2)分类目标:
6.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综合治理系统,并在重点行业企业、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7.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达到国内同等城市领先水平。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对我市经济起到拉动作用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8.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形成较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政府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得到保障,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投入逐年增加并形成良性循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治理系统,行政执法公平高效,行政调解公平公正。
9.建立统一的包括知识产权信息、培训、交易、专利预警等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作用,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指导和督促重点产业企业、大中型企业、重要的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0.专利: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高于10%,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高于15%,并达到吉林省前列。专利授权量占申请量的5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量40%以上。
11.商标:商标注册申请量与注册量年增长10%,到2020年,全市驰名商标达到30件,著名商标达到200件,知名商标达到400件。
12.版权:围绕新闻出版、文学创作、工艺美术、印刷等重点行业,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机制。推动版权登记,争创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版权示范单位。转变版权行政管理职能,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积极探索版权交易和版权纠纷调解,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加大版权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版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社会环境。
13.其他: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国家地理标志、遗传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文艺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达到吉林省先进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14.充分发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创新合作机制,组织联合攻关,形成一批支撑和引领企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务发明创造分配奖励制度,激励知识产权工程师全程参与企业创新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知识产权信息的搜集与分析,避免无效研究和侵权,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效率。
15.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围绕我市冶金、医药、食品等支柱产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对产业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发展支撑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6.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业化程度。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扶持企业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自主商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17.实施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战略。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的市场份额。建立与行业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引导企业通过成果共享、交叉许可、专利联盟等形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8.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合作。
19.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刑事、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有计划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严格依法惩处。积极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0.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定期发布重点技术领域、行业发展态势和商标保护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提出预警,有效应对。设立“通化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维权援助热线12330,协助市场主体依法处理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动作的涉外纠纷应对机制,重点对中小企业或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给予援助。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21.加强宏观知识产权管理。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一批地方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抓好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区)和试点园区,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培育工程。针对不同区域发展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提高经济薄弱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22.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加强无形资产的评估登记工作,努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化。在图书、音像、出版、影视、计算机程序设计与软件开发等行业建立和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重点加强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等技术信息,以及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经营信息的保密工作。对科技人员流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
23.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中的导向作用,制定我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对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知识产权审查,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对涉及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以及技术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经济安全。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4.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充分运用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涵盖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的基础信息库,形成覆盖广泛、信息共享的网络服务体系,为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关专利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查询和分析,在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进行深层次利用。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交易机制的形成。
25.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培训,尽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代理人。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从事信息服务、战略研究、资产评估和许可转让业务等,提升中介服务能力。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坚决遏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加快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使用
26.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完善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精心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宣传活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普及型教育。加强舆论宣传,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文化的规模和质态,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2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利用通化市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广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的培训。重点培养50名具有较高素质的服务人才、100名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1000名具有较强管理运用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
28.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使用。完善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人才的相关政策,建立评价机制,促进优秀人才流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涉外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努力为高端人才交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完善对技术骨干实施期权、股权等激励机制,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四、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纲要》的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纲要》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强化督查,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0.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各级政府对专利的扶助力度,对本地区当年授权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项目倾斜。将知识产权的拥有、利用、保护及管理,列为科技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审、职称评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指标和条件。
31.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用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实施、奖励、区域试点和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投基金、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32.加强督导评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引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纲要》实施行动计划,加强跟踪与评估,确保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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