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苏工商标〔201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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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省工商系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有些重大案件的查办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的重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我省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仍时有发生,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清醒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按照总局“五个更加”和省局建设“三型工商”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安排。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点工作安排,将此项工作列为2012年的工作重点,全力以赴,确保实效。要通过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使我省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的执法力度得到加大,执法水平得到提升,成为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首善之区”。
二、加强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目前,省局已经成立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处,承担日常工作。省各直属局也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和督促检查。各级商标监管部门要主动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将组织对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对各地的考核评价中。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
各地要按照《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见附件2)要求,切实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提高巡查的效率和对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管深度。要以重大案件为切入点,深挖排查,追根溯源,遏制规模性侵权行为的发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要加强对恶意商标抢注、商标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等难点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执法监管措施,为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四、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有破有立,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制度,推进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争创知名品牌,将实施商标战略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驻点巡查、交叉突击执法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执法人员、市场主办单位、经营者的责任,建立按区域落实排查责任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加强对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信息的管理,并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五、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健全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
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各地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要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平台,建立快速反应的工作应对机制。商标、公平交易局等各部门要发挥现有省内外行政执法区域协作网的作用,建立工作交流、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提高跨区域联合执法效能。省局确定的2012年江苏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案件涉及到众多省份,各地要结合此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省外打假维权行动。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专用权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联合执法。要完善与公安、海关、质检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案件查处协助、复杂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督办等工作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
六、加强宣传引导,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执法环境
各地要注意收集和整理各类资料、音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注重创新、诚信经营的企业,曝光典型案件,在宣传范围上不断拓展,内容上不断深化,效率上不断提高。要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为抓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积极引导商标权利人提高自我保护和自主维权意识,建立健全与商标权利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商标权利人专业优势,调动其配合工商部门打假维权的积极性。
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能力
大力充实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力量,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工商行政执法队伍。省局商标处将在全省开展商标战略服务能手竞赛活动,提高商标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联合法院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加强行政与司法两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八、加强商标海外维权,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企业加强商标海外维权,积极运用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充分利用多边、双边商标领域合作机制、商标主管机关商洽等形式,发挥商标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优势,建立有效的预警应急机制和信息联络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保护我省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为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
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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