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企业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13年度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 江苏省无锡市民政局等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企业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13年度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3〕102号
各市(县)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各委、办、局、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调整企业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市区每人每月增加50元。江阴市、宜兴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不高于上述标准确定调整额。调整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附件:市区企业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金和保养人员保养金简表
http://lss.wuxi.gov.cn/uploadfiles/2013/5/2/6945888f-ee90-4a7a-926f-03a486b0aed5.doc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