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锡政发〔2015〕1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相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思路、重点任务、建设载体等,再创无锡信用体系建设新优势,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由夯实基础逐步走向推广应用的发展过程。目前,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和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信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用评价、信用奖惩等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成了无锡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立了企业信用查询、发布及失信惩戒联动监管制度。
(一)以组织体系为保障,加强协调机制建设。无锡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4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市经信委设立了信用建设办,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成立了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网络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维护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成员单位及二市(县)、七区联络员工作网络,明确每年工作意见、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考核意见。健全的组织机制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与推进。
(二)以制度保障为引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无锡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无锡建设的意见》、《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以政府令形式颁布了《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无锡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编制了《无锡市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无锡市信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使用规范(试行)》,出台了《无锡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无锡市守信示范企业评定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无锡市典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试行)》。逐步建立与健全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为全面推动我市“诚信无锡”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三)以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数据平台建设。以信用新闻、信用信息、信用警示、信用法规、信用企业名录、专题快讯、公告公示等为主要内容,搭建了“诚信无锡”网站,逐步建立信用信息查询、发布的窗口,现在访问量已突破80万人次。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了39个成员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全市17万家企业、5800家民办非企业和社团组织的280多万条信息归集入库,其中基础信息260多万条,信用信息28万多条,形成了省市对接、部门交互的共享体系;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系统向各成员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并在“诚信无锡”网站开通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企业自主申报窗口。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共采集376万户籍人口基本信息,依法归集、整合了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价格鉴证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金融产品营销师等11类重点人群职业信用信息,在“诚信无锡”网上实现互联共享。无锡市企业征信系统共收录企业和其他组织15.2万户,系统接入端口覆盖全市536个金融机构信贷网点,月均查询达20万次;个人征信系统个贷入库余额106亿元,采集信用卡信息518万条。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数据目录指标项的不断丰富,数据架构的不断优化,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善的信用数据体系,为信用评价体系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企业创建为载体,加强品牌工程建设。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作为提升企业主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加以推进,充分营造“守法诚信从业”的价值取向。全市已有近1138家企业通过了贯标验收,74家企业获得市级示范称号,3家企业获得省级示范称号,有150多名企业员工获得国家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创建活动基本形成了政府组织推动、企业自主创建、市县部门共抓、中介服务机构评审的互动工作机制。
(五)以评价标准为抓手,加强信用产品应用。积极探索推动在政府领域应用信用产品的工作。近年来,先后为物联网与云计算应用示范申报、小微企业进规模奖励等政府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单位,出具了4300份信用查询意见表。制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准评价指标体系》,开发了“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系统”,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企业信用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价,先后为全市专项资金申请企业等出具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2800多份。特别是为更好地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根据《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先后为854家小微企业出具了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信用产品在一定范围内的有效使用,更好地保障企业公平、公正、公开地享受优惠政策;同时也较好地起到了监督与制约作用。
(六)以崇法守信为目标,加强惩处机制建设。根据《无锡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无锡市典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试行)》等办法,积极推动市公安局、人社局、建设局等13个先行先试部门进行“典型失信黑名单”曝光工作的探索实践,全市首批152家守信示范企业和25家典型失信黑名单企业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一方面通过媒体公布,另一方面也在“诚信无锡”网站建立“黑名单”曝光专栏。“黑名单”企业将会受到一系列的限制,比如禁止参与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活动,限制信贷、担保、融资等活动。
(七)以服务机构为基础,加强信用市场培育。有重点地培育以“质量认证、重守评定、银行资信评定、软件开发、会计事务评审”为业务侧重的6家信用中介机构。依托信用管理创建活动的开展,积极扶持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实践活动,为创建企业提供信用管理的咨询和辅导,帮助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提升经营能力和绩效。安排信用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性项目,引导与支持第三方自有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支持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
(八)以行业信用为突破,加强导向机制建设。市工商局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新机制,全面提升重守企业的含金量,出台了《宜兴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意见》,即国家级“重守”企业信用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省级重守为2000万元,市级为1500万元,市A级500万元,全面提高重守企业的社会公信力。市公安局强化应用,充分发挥信用数据的作用,发挥“大平台”查询服务专栏,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和工作效率。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市住建局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九)以宣传活动为抓手,加强参与机制建设。以“诚信无锡系列宣传活动”等为载体,积极组织诚信倡议、万人诚信签名活动、全市诚信建设成果展、“诚信在我身边”中小学生演讲比赛、“诚信在社区”黑板报巡展、现场咨询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电视宣传片更形象地让信用走近了社会方方面面,让更多的市民逐步了解、认识信用,知晓信用与自我的关系;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注重普及信用基础知识,以汇编典型案例、主题宣传日等为着力点,向全社会广泛发放宣传册,全力扩大信用知识普及面,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经过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无锡在“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一是法律环境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受到一定的制约;二是信用市场自发性需求不足,市场需求发展存在相当难度,信用服务体系发展受限。三是全民认知信用程度较低,真正让每一个公民重视信用积累还任重道远。因此,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努力寻求新的突破,持续深入推进“信用无锡”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思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遵纪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在战略层面作了一系列部署,充分说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是大势所趋,必须加以重点推进。
面对新形势,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着力把握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涵和发展方向,抓住机遇、化解矛盾,着眼长远、循序渐进,创新模式、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具有无锡特色的区域信用体系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把无锡打造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坚持以形成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以建设覆盖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的无锡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以构建信用法规、信用数据、信用产品、信用文化四大体系为重点,以推动信用信息综合管理、信用评级联动奖惩机制、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主要内容,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框架和机制。
(二)基本原则
——完善体系、整体配套。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把信用制度化建设渗透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继续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逐步建成体系完整、监管有力、充分采信的综合信用体系。
——有序开放、权责相当。依法逐步有序开放信用相关信息,做到既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切实依法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社会参与、全力合作。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三)建设目标
全市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数据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至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环境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满意度均达95%以上。
2014—2020年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属性
1
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覆盖率
97%
约束性
2
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覆盖率
95%
约束性
3
重点职业人群职业信用档案率
95%
约束性
4
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规模以上企业信用管理培训覆盖率
90%
约束性
6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量年增长率
20%
指导性
7
企业征信报告查询量年增长率
10%
指导性
8
备案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数量
12家以上
指导性
9
第三方信用报告年使用量
10000份
指导性
10
典型失信信息曝光率
80%
指导性
三、重点建设领域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政府赢得公众信任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努力建设一个“行政行为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化、决策行为科学化、政府政策稳定化”的服务型政府。
1.提升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决策是政府行政活动的起点,也是政府诚信的核心。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机制创新,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要重视公民的参与,积极构建公众利益表达机制。
2.提升政府行政执法水平。依法行政是政务诚信的生命线。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行行政法制建设,依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打造透明政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要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4.提升政府公务人员信用水平。推行公务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建立政府公务人员信用奖惩制度,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设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5.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要加大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产品的力度,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以及其他公共资源分配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快商务诚信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有效举措。重点要推进生产、工商、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各类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推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全覆盖。以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信用管理师培训等为载体,广泛指导企业以合同管理、商账管理、客户资信管理等为主,强化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2.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资本的积累。加强企业诚信理念培育,推动诚信文化的形成;引导企业深刻认识企业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资金管理、发展前景、综合素质等都是信用的组成部分,要重视与积累自我诚信记录。
3.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信用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并健全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职业资格人员等的职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信用评估机制,推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的形成。
4.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信用监管职能。建立和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警示、奖惩制度,改善企业在生产、流通、税务、信贷、用工等环节的信用状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各类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环境。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诚信领域;担负着为社会其它组织示范引领的作用。重点要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信用建设。
1.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依托全市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医务人员、导游等重点领域人员职业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2.加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用制度建设。以诚信理念为指导,不断推动社会公共服务组织的诚信文化建设;推进制度建设,以制度来保障和规范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减少造成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失信的漏洞,保证社会公共服务诚信的基本实现。
3.加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监管力度。要严格依法加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管,从严从重惩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失信行为。突出新闻媒体对其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督促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走上诚信发展的良好轨道。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
1.推进司法阳光操作。进一步加强司法透明度,将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下,使之“透明化”,达到以“阳光”促公正,以“透明”提升公信力,确保司法制度运作的规范性和司法活动及结果的公正性,不断让公众了解司法的运作过程,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和认同感。
2.推进司法文化的营造。深化司法者正确的“三观”,不断强化司法者的健康精神家园建设,要创造条件更好地帮助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治国理念,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帮助提升民众法律信仰。
3.推进司法保障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现有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确保监督方式进一步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杜绝司法不公及司法腐败现象,维护起司法机关及从业人员公正公信的形象。
4.推进司法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品行端正、法律素养高、社会经验丰富的司法从业人员队伍,要努力培植司法从业人员以拥有“法律至上、公正为荣、执法如山、乐善好施、敢于负责”的职业精神,确保每一从业人员是能够公正办理各类案件,用职业行为助推司法公信的确立。
2014—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领域任务分解表
工作重点
责任
单位
时序安排
政务诚信建设
1、制定出台《无锡市公务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市人社局
2015年
2、全面落实《率先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
相关部门
2015-2017全面落实
3、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体系
市人社局
2015年
组织实施
商务诚信建设
生产领域
1、全面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
市质监局
每年深化
创建活动
2、建立完善工业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全面实施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探索实施“黄黑”名单预警机制及“黑名单”曝光制度
市质监局
2015-2017
组织推进
2018-2020
全面落实
3、推进和引导企业全面开展质量信用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争创各级质量奖和名牌等
市质监局
全面组织
推进与落实
4、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示、承诺、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等诚信制度机制建设
市安监局
2015-2016
组织推进
2017-2020全面落实
5、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市安监局
2015-2016
组织推进
2017-2020
全面落实
6、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生产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委、工商局、质监局、相关行业协会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商务诚信建设
流通领域
1、全面组织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
市工商局
每年深化
创建活动
2、制定《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信用评级的指导意见》
市商务局
2015年
3、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重点流通领域信用评级
市商务局
2015-2016
组织实施
2017-2020
全面落实
4、对民生关注的重点流通领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治
各相关部门
每年有计划实施
5、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类管理和“红黑”名单制度
无锡国检局、无锡海关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流通领域
5、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市卫计委、工商局、商务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税务领域
1、进一步完善纳税专项信用数据库的建设,继续开展纳入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工作
无锡地税局、市国税局
每年有计划实施
2、实施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施“黑名单”曝光制度
无锡地税局、市国税局
每年有计划实施
工程建设领域
1、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准入与退出机制
市住建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2、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联动惩戒机制,全面推行“黑名单”曝光制度
市住建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3、推行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
市住建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商务诚信建设
4、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信用档案,并逐步开展信用分类评级管理
市住建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政府采购领域
1、制定出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
2015年
2、建立并逐步健全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市财政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3、全面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
市财政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4、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
市财政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招标投标领域
1、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市财政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2、应用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市财政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交通运输领域
1、制定《无锡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
2、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校、物流企业等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建立联动奖惩机制以及“黑名单”曝光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社会诚信建设
医药卫生
生育领域
1、制定《无锡市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市卫计委、医管中心
2015年
社会诚信建设
医药卫生
生育领域
2、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职业信用档案,制定评价指标标准,逐步推行职业信用报告
市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管中心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3、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立药品研发申报企业信用档案,健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4、切实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5-2017
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5、广泛开展“诚信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等主题活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社会保障领域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
市民政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住建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2、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确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
市民政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3、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的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4、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监管,将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采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等失信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5、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工作体系,着力解决企业欠薪、拖欠社保费等突出问题,严重违规企业向社会公示
市人社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建设
教育科研领域
1、建立健全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档案
市教育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2、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发挥教师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的作用
市教育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文化体育旅游
1、制定《无锡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市旅游局
2015年
2、建立健全网吧、娱乐、演出、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市文广新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3、建立旅行社、导游职业信用档案,实施典型失信“黑名单”曝光制度
市旅游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金融领域
1、推动企业、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中推动银行信贷征信信息与政府监管等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
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2、建立并完善银行、上市公司法人、证券、保险等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3、推进全市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在信用评级、信用报告使用上求突破
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2015-2020
全面落实
环境保护
能源节约领域
1、建立健全环评机构信息档案
市环保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2、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推动“黑名单”曝光制度实施
市环保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
全面落实
3、在重点领域推动使用信用报告
市环保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重点职业人群领域
1、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职业信用档案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相关成员单位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2、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
市公安局、司法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3、在重点职业人群中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相关成员单位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司法公信建设
1、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2、推行“阳光办案”,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市检察院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3、进一步提高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4、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市司法局
2015-2017组织实施
2018-2020全面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用制度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
信用制度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范、规则的集合。信用制度建设有一个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在现阶段,应当遵循“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的模式。
1.推进信用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内容和管理体系,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重点制定界定政府部门信用数据开放范围的法律或法规,明确必须开放的数据及其监督机构的责任,以及对于向公众提供不真实数据行为的惩罚;界定数据保密范围的法律或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提供真实数据的法律或法规,对不真实数据提供者设置严惩条款。
2.推进与信用行业监管相关的信用制度建设。分别根据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的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与健全特殊领域职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职业信用评估制度、职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行业协会诚信征集制度、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机制等。
3.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健全。结合市有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各行业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全面组织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力度。推动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等在实施资质等级评定、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广泛应用信用信息核查、信用报告;鼓励金融、证券、保险等社会服务机构等通过约定服务方式广泛采用信用产品,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更多服务。
4.推进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标准、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标准、信用评估标准、评估规程及信用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鼓励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属性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并逐步健全信用信息安全标准,健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标准,完善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响应和处置机制。
5.推进信用信息主体保护机制建立。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关爱机制,以建立失信行为教育修复机制为重点,对已有信用行为改正并进行信用承诺的失信行为主体给予适当修正机会,引导形成守信激励的良好机制。同时,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等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在信用信息主体保护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2014—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及标准建设任务分解表
工作重点
责任单位
时序安排
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4年-2015年
无锡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5年
无锡市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4年-2015年
无锡市企业信用报告使用规范(暂行)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5年-2016年
无锡市个人信用报告使用规范(暂行)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6-年2017年
无锡市企业失信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5年—2016年
无锡市规模以上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5年
无锡市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6年
无锡市商贸流通领域信用评级标准
市商务局
2015年
无锡市采购供应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市财政局
2015年
无锡市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市司法局
2015年
(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提供联动性服务
信用信息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识别码要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更好地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交换、共享和应用,为分类监管、联动监管提供服务,为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提供必要支撑。
1.完善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无锡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效应,进一步拓展查询、预警、发布等服务功能,充分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动监管。同时,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应用项目的开展,推进信用评价的全覆盖与信用报告的充分使用。推动与省、兄弟城市信用信息系统的共享,更好发挥信用信息资源的作用。
2.全力建设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严格按照《无锡市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全市个人信用数据系统建设。同时,依据职责分工,各重点相关部门做好重点涉信人群的个人信用建设,建立个人专业信用档案,加快个人信用资源载体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个人社会信用数据库。
3.推动重点行业的信用数据库建设。鼓励和扶持相关行业组织(协会)承担起本行业内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的职责,建立并逐步健全以行业为主形成的数据库作为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补充。鼓励企业将自身的信用资料及有关的信用记录提供出来,以此享有查询其他成员的信用资料的权利。推动重点成员单位按照管理职能,依托现有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本部门纵向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相关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录和应用。推动专业征信数据库(包括金融机构专业征信信息平台)与市公共信用服务平台的对接共享,建立一个数据全面、更新及时、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的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4.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数据库。鼓励和扶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依法采集公共信用信息和商业信用信息,逐步建立与健全自有的信息较全、数据量较大、速度较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政策、技术支持,允许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征信系统通过一定的方式与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有条件的共享;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向客户提供规范、快捷、高效的资信调查服务和信用评估服务等,推动征信业发展。
5.支持人民银行金融信贷库的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加强各级政府与金融部门信用建设的协同推进,支持其参与地方政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交换共享。支持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小额贷款等其他机构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服务作用。
2014—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分解表
工作重点
责任单位
时序安排
公共信用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5-2020
组织实施
2、全面建设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以重点职业人群信用信息归集为突破口,实现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指标相对完整的数据库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信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5-2016
启动建设
2017-2020
全面实施
3、积极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金融活动、公共管理、市场交易等领域中的应用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信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5-2018
实施启动
2018-2020
全面实施
4、建立较为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和开发评价系统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8-2020
全面实施
5、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社会化服务,依法开放更多服务端口
市信用中心
2015-2017
启动建设
6、鼓励和扶持行业组织(协会)建立信用数据库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相关行业组织
2015-2016年启动推进
7、进一步建立与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信用数据平台,实现多种信用资源共享。重点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建筑和房地产业、商贸流通、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信用数据库建设
市质监局、安监局、住建局、商务局
2015-2017
启动建设
2018-2020
全面实施
重点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8、充分发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平台作用,完善无锡企业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市工商局
2015-2020
全面实施
9、重点以无锡农商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等为试点,建立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与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的整合利用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相关银行
2015-2017
启动建设
10、建立并逐步完善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开发相应配套评价系统,推动在社保资金、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物业公司、4S店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报告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等
2015-2017
启动建设
2018-2020
全面实施
11、鼓励和扶持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备案信用服务机构
2015-2020
推动建设
12、建立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与征信机构自建的数据库信息共享机制
市信用办、信用中心
2015-2020
推动建设
(三)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激发社会性需求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服务市场是推动社会信用实现良性运行的重要驱动力量。要坚持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导向,努力推动全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快速与健康发展。
1.规范市场准入机制。对从事企业社会信用和个人信用评级的第三方信用服务企业,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指导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指导开发使用信用评级标准,指导开发信用评级软件,培育增强信用评级市场的竞争力和信用评级结果的公信力。
2.培育信用服务业。重点培育本土信用服务机构,同时,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落户无锡,逐步建立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充分以合同信用、质量信用、税务信用、资信信用、劳动信用、价格信用等单项信用评级服务业开展为基础,促进单项信用评级的有力发展;探索推动综合评级业务的积累,帮助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高独立综合信用报告的社会公信力。
3.引领扩大信用需求。推动政府部门率先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激发企业及个人在市场及日常经济活动中主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需求,让信用报告真正发挥起“保驾护航”的作用。
4.加强信用服务业的日常监管。强化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塑造一种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道德风尚和舆论导向,加强对信用采集、披露、评级的监管,对违法采集信用信息、违法披露信用信息、违规使用信用标准、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失信的评级企业,依照规定取消其评级资格。发布行业发展白皮书,推动中介机构加强自律,维护行业公信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5.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强化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安全保障、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
(四)启动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有效整合平台建设成果
1.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与市信贷信息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工程。积极开展政府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积极探索建立与商业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的数据交换系统,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与金融信贷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2.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的对接工程。将市公共资源交易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数据库适时进行物理对接,实现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推动信用产品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率先应用企业信用报告。
3.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与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的整合工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标识,重点整合企业法人信息、政府机关法人信息、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社会团体法人信息等不同单位的法人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全市逻辑统一、物理分布的可共享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加强政府的综合监管和公共服务。
(五)丰富拓展信用宣传阵地,形成全民参与建设氛围
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和经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全社会信用文化和诚信意识,充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1.坚持诚信宣传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把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信用法制观念,积极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2.坚持诚信宣传与机关建设结合起来。推进诚信机关创建,宣传诚信文化,立诚信之根基,从思路、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机关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增强执行力,塑造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文明、诚信的机关形象。
3.坚持诚信宣传与行业发展结合起来。以诚信宣传为主线,采取诚信执业承诺、诚信建设倡议、诚信自律公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等多种形式,将诚信理念付诸行动。同时围绕诚信宣传,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严格资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扩大行业影响等方面开展系列活动。
4.坚持诚信宣传与校园文化结合起来。将诚信道德教育贯穿和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积极营造校园的诚信文化;创新校园诚信教育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性,使诚信教育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切实发挥校园诚信宣传的导向功能。
5.坚持诚信宣传与各类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月”活动,打造“诚信无锡”宣传品牌效应;通过“诚信兴商”、“信用记录日”、“食品安全宣传”等载体活动,更好地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同时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诚信群体,让诚信活动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村镇、进家庭等,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五、保障措施
1.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更好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专职专业人员队伍配备,确保有10-15名人员专门从事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与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机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依据每年工作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考核工作重点和考核权重,认真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评估和监督工作。
3.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设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化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购买政策研究和工程咨询服务,奖励信用管理贯标企业,扶持信用服务机构等。
4.建成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设立信用记录查询服务大厅,面向社会提供查询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状况的服务,促进企业和个人珍惜自身信用记录,创造全社会信用环境;同时为信用信息联动监管提供实体基础。
5.推进信用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以二市(县)、七区为载体,从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出发,确定信用示范创建主体推进工作项目,实施特色项目推进建设年活动,以推进各地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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