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锡政办发〔2010〕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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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6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息资源
汇聚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9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建立全市社会信息资源协作和交换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以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的关联整合及综合利用的目标,构建全市社会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库,提高我市社会信息资源收集、处理、研判、应用的综合能力,创新全市社会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和服务管理的模式与方法,保障信息主导公共安全战略的深入实施,预防为主、掌握主动,进一步提高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和综合性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对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先期快速处置和控制的能力,确保全市社会秩序持续保持平稳态势,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现代计算机技术等手段与信息资源、工作机制的有机结合,打破部门、条块数据分割现状,立足全市层面的信息资源应用功能定位,进一步有效地关联整合全市社会信息资源,实现社会信息工作从分散到集中、从低级向高级、从人工向智能发展,从宏观上满足全市战略规划的决策指挥的需要,同时为我市开展个案化、战术化实战应用提供精准的社会信息服务,引领各类警务活动的开展,充分满足当前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变革、人员大流动新形势下各级、各部门对跨地区、跨行业社会信息资源应用开展公共安全管理和服务需要,更好地实施信息主导公共安全战略和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梳理调研阶段(2010年9月3日至10月22日)。先由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初步调研情况表》(见附件2),填写《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情况调研表》(见附件3),然后通过“结对子”联系挂钩方式,由市公安局主要业务部门与市各有关单位联系挂钩(见附件1),上门调研,共同梳理确定可以汇聚至市公安局(市维稳办)信息中心的电子化社会信息资源种类及其项目名称和汇聚方式。项目名称中一般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7个主要项目,照片为可选项目。汇聚的方式主要分为集中、分布和拷贝3种。集中、分布方式是指通过专网、政务网、互联网等网络安全方式,进行实时或定时交换,抽取社会信息资源。其中集中是交换、抽取全部及增量社会信息,主要针对信息增量不是特别大的信息种类;分布则是按照事先约定,采用任务的方式,提交抽取满足任务要求的社会信息。拷贝则指在上述2种汇聚方式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通过定期拷贝的方式,实现社会信息数据的更新维护。全面梳理调研结束后,由市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对重新填写的《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情况调研表》签字予以确认。
(二)集中关联整合阶段(2010年10月23日至2011年3月31日)。无锡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根据市各有关单位填写的《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情况调研表》,进行信息关联整合,搭建整个社会信息资源汇聚环境,构建中心数据库,并与市各有关单位展开社会信息资源汇聚联调工作。
(三)检查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全面总结全市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各阶段工作情况,对社会信息汇聚工作启动进展缓慢的单位,由市政府进行专项督查,列出具体汇聚时间表,并列入本单位综合考评;对汇聚工作中措施得力、启动较快、汇聚成功的单位将优先列入社会信息资源中心库共享对象名单。
三、工作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协调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
(二)市信电局(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与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相关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
(三)市发改委协助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与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相关投资项目立项和报批工作;
(四)市财政局做好与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相关投资项目经费的财政保障;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各类社会信息资源进行关联整合,搭建整个社会信息资源汇聚环境,构建中心数据库;
(六)其他市各有关单位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管理的社会信息资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全市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的高度,下大力气将此次汇聚工作抓出实效。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权限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由市应急办统一协调,推动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以市公安局为主,一体化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构建全市社会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库,解决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不足的问题,避免重复投资建设,提升社会信息资源应用工作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赵志新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士辉为副组长,市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朱民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汇聚工作深入开展。市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面上情况的掌握和指导协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有效推动本部门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按时有序展开,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尽快研究制定本单位社会信息资源汇聚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抓好本单位社会信息资源汇聚的信息质量,明确工作进度,确定工作内容,严格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汇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明确职能分工。市各有关单位梳理、汇总社会信息资源汇聚的信息种类及其项目名称,填写《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情况调研表》,配合市公安局(市维稳办)信息中心做好汇聚联调工作,汇聚信息种类及其项目和汇聚方式如有变更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社会信息资源汇聚上门调研和协调工作,采取拷贝方式汇聚社会信息的,负责从相关市委、办、局,市直属单位拷贝社会信息数据,提供给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成效的检查监督。
(四)健全长效机制。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阶段或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信息资源汇聚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信息资源汇聚的常态化、制度化,共同将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好、管理好、应用好。
(五)强力组织推进。汇聚期间,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门组织力量,加强对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动作迟缓、组织不力、效果不实的单位和部门,市政府将适时进行通报,限期予以整改;对正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暂时还不能提供社会信息采集的成员单位,要制定汇聚工作时间表,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中心数据库建成后将其列为第一批信息共享合作应用单位。
市各有关单位请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全面梳理调研阶段填写的《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情况调研表》一并报送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新伟、李杰超;联系电话:82222558、82222575;传真:0510-82222961)。
附件:1.市公安局主要业务部门与市各有关单位联系挂钩表
2.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初步调研情况表
3.社会信息资源汇聚情况调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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