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森林镇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森林镇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森林镇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森林镇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农委市财政局

(2011年10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我市创森成果,构建城乡统筹绿化体系,推进农村造林绿化工作,在全市开展森林镇、森林村创建活动,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增加森林总量,拓展绿化分布,通过规划和建设森林镇村,构建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体系,进一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把我市建设成为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系统完善、城区绿化成网、城郊森林环抱、城镇生态良好、村庄绿树成荫、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优雅时尚精致生态的魅力城市。

二、创建原则

(一)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在森林镇村规划与构建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将森林镇村建设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发展规划,统一安排建设城乡一体的森林绿地系统,实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从而实现城市系统的整体优化。

(二)生态优先、崇尚自然。立足区域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实际,以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生态保护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保护恢复和重建并重,通过创建森林镇村,强化城市内部、城乡交错带和城市外缘森林的建设,构筑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森林生态系统,城镇村庄全面实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的发展目标。

(三)水乡风格、乡土特色。在建设过程中要突出林水相依、林湿一体的风格,通过合理布局,实现森林镇村建设与水体保护和利用的有机结合。绿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乡土植物为主、以乔木为主的思路,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形成特色鲜明、色彩丰富的绿化景观。

(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森林镇村规划和构建过程中,必须强调以人为本,以自然生态条件为基础,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明,将历史遗存、文化传承等有机组织到森林镇村系统中,给城乡居民提供休闲游憩和文化体验的场所,丰富文化内涵,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绿色自然空间。

三、创建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60%以上的建制镇建成森林镇,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森林村,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7%,道路绿化率、河道绿化率均达到80%以上。

森林镇标准:全镇林木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新增3个百分点以上;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新增5个百分点,绿地率新增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江、河、湖等水体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公路、铁路等的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森林建设树种丰富,乡土树种数量占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60%以上;镇区内建有镇级公园,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三分之二的行政村建有50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绿地,60%以上的行政村为森林村。

森林村标准:全村林木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新增4个百分点以上;中心村绿化覆盖率新增5个百分点以上,绿地率新增5个百分点以上;江、河、湖等水体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造林树种丰富,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绿化树种使用量的60%以上;村内建有50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绿地。

四、创建重点

农村造林绿化是“十二五”期间林业建设的重点,开展森林镇、森林村创建活动是推进林业建设的重要途径,在推进森林镇、森林村建设工作中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四个重点。

(一)推进“一带三网”建设。“一带”即围村林带,围村林带可选用生长速度快、干型高大的乔木树种进行种植,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尤其是硬质化比例较高的村庄都要建设围村林带。“三网”即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做到有路就有树、有河就有林。

(二)推进房前屋后绿化。要充分利用城镇村庄中的住宅四周、公共绿地、闲置土地等进行造林绿化见缝插绿,努力实现宜林地绿化全覆盖,要求每个行政村辖区内自然村达标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推进村庄绿化产业建设。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发展适合本地的庭院经济林,发展适宜栽植的珍贵用材树种,引导企业发展各种绿化苗木、园林苗木和经济林果苗木基地,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森林镇村建设的积极性。

(四)推进镇村游园建设。镇村游园建设要结合本地地域特点,按城市公共绿化建设的标准,以丰富的园林植物种类、较高的园林艺术水平、充实的文化内涵、适宜的娱乐休闲设施,满足村民安居生活的需要。

五、保障措施

森林镇村建设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要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理念,着力探索造林绿化新形式、新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森林镇村建设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森林镇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与有关规划相衔接,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好森林镇村创建规划。要严格标准质量,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广泛组织发动,充分调动镇、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森林镇村建设。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森林镇村建设的宣传工作,选树典型,表扬先进,营造全社会关心森林镇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区森林镇村建设,各区财政要按不低于1:1的标准做好资金配套工作。经考核达到森林镇、森林村创建标准的单位,对已获得“绿色家园示范镇村”补贴的地区,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以奖代补补贴;未获得“绿色家园示范镇村”补贴的地区,市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以奖代补补贴;对农村绿化工作与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结合较好的地区,市政府择优选择8个森林村,在上述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以奖代补补贴。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执行。各地要创新投入机制,扩大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村庄绿化建设;创新农村造林绿化机制,坚持“谁栽树、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大林权改革力度,大力推广承包制、股份制、合作制,丰富农村造林绿化形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林果、花木等特色产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强化服务,确保成效。各地要将森林镇村建设作为幸福镇村建设的一项突出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农林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考核;建设、水利部门要配合做好村庄整治、村道建设、河道清淤;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帮助做好资金筹措、土地流转、规划设计指导等工作。要积极推行种苗采购招投标制和施工建设监理制,严把苗木和施工质量关,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工程化管理的建绿模式。经常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镇村,及时解决森林镇村建设中的技术难题,提高苗木成活率和绿化建设水平,确保森林镇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