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发〔2012〕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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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2〕91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驻镇单位:
现将《镇江市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单位)实际,迅速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镇江市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
复查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卫生城(镇、村)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爱卫办2012年将继续对命名满三年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查并重新命名确认。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并通过复审已满三年,2012年必须接受复查。省爱卫办将在上半年组织暗访组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将进行明查,结果报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下半年组织复查,复查采用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长效管理水平,以清新、整洁、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现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背景
自1990年启动卫生城市创建以来,我市已历经22年的创建历程,历届市委、市政府都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卫生城市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城市整体功能、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程来抓,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2003年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通过复查。20多年来,镇江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虽然我市创成了国家卫生城市,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提升不快,在数次全国爱卫会和省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查中均表现不佳,已严重影响到“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的保持和确认。2007年我市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和全国爱卫办根据暗访掌握的情况,分别下发文件,详细指出了暗访中发现的23条问题,包括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马路市场、夜市排档、占道经营、“五小”店等八方面的问题。2011年,我市接受全国文明城市现场考核,虽然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各方力量全力迎检,但仍未能成功。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精心准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迎接国家和省复查为契机,针对当前长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发动各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管并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三、主要任务
本次暗访迎检的重点内容是:市容及环境卫生、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小餐饮店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健康教育与宣传、市民对城市卫生的满意度等八个方面。
本次暗访迎检的范围为城市的建成区,特指城市交通旅游图中城区交通图所标志的范围(不是省住建厅批复的建成区)。凡是在城区地图里的地方,都是暗访的范围,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相关镇辖村等。重点部位是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拆迁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是过去暗访要求整改的区域如朱方路批发市场及周边、七里批发市场、南门大街夜市等,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的道路及夜市排档等,长期闲置的拆迁和建设工地,保洁不到位的卫生死角等。
暗访检查一般在城市的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实行全覆盖式取点。检查的数量为:一般检查主次干道8条、背街小巷10条(其中旧城区街巷5条)、住宅小区6个、城中村4个、城乡结合部4个、农副产品市场4个、建筑(拆迁)工地3个、河道2条、小饮食店4个、小美容美(理)发店4个、小旅馆2个、小网吧1个、夜市1个、医院2个、车站1个、铁路沿线500米延长2处、公共厕所6座,共17类64个样本量。暗访检查迎检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围绕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准备。
四、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包块管”的原则,各区、各部门要开展全面整治,重点解决三个最突出的问题:一是市容环境卫生问题,主要是暴露垃圾,重点部位是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老的拆迁工地、未使用的建设工地等;二是扬尘问题,要组织突击整治,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三是马路市场、夜市排档等占道经营问题,如休息日的南徐路花鸟市场、江滨新村社区广场自由市场、南门大街夜市等。
针对我市的薄弱环节,重点组织开展好“三清”、“四整治”七大行动:
1.市容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一是强化市区主次干道全天候、全方位清扫保洁,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解决好“店铺关门、垃圾出门”问题,提高干道、街巷、生活小区保洁水平。二是对市区主次干道绿岛中的垃圾、枯枝、落叶进行清理,确保主次干道绿岛清洁整齐,树木花草养护良好。三是对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老的拆迁工地、未使用建设工地、收储地块等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实现环卫保洁全覆盖、全天候管理,消除环卫保洁空白和盲区,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暴露积存垃圾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局、住建局、园林局、国土局
2.扬尘清除行动
加大拆迁、建设工地渣土、扬尘管理力度,有效遏制市区拆迁和渣土运输抛洒滴漏导致的扬尘现象,做到文明施工、出场车辆不带泥、不造成对干道的扬尘污染,对超载冒装工程车造成的渣土抛洒问题进行严格查处。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安局、环保局
3.占道经营清理行动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街巷小区规范”的要求,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对市区的主次干道、街巷、生活小区加强巡查,重点加大对马路市场、夜市排档、乱设摊点、废品收购、机动车摩托车修理、占道洗车、店外店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对违章占道全面清理、严格处理。对整治后的路段,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实施长效管理,杜绝“回潮”,确保全天候没有违章占道经营现象。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镇江工商局
4.环卫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善市区厕所、垃圾箱(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提高街巷环境卫生设施的档次,保证各类设施清洁完好,管护落实。公厕清扫保洁到位,无积便和尿垢,无臭味,粪池不满溢,及时清运;垃圾箱(房)要全面清洗出新,底部硬化,垃圾日产日清、不外溢、周边无零散垃圾。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局
5.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按照集贸市场规范管理要求,市场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强化对市场卫生秩序的检查、考核和管理,建立市场经营者的摊位卫生责任制、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上下水、防鼠网、防蝇防尘等设施完好;市场内的熟食销售点卫生设施达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各摊位做到一桶、一袋、一盖,确保卫生整洁、集散场清;市场周边垃圾箱无垃圾积存、外溢现象;市场停车实行划线停车,分类停放,专人管理;坚决取缔市场外溢摊点,引导进入市场管理。三是加快推进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尽早完成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市区所有集贸市场建成硬件设施完备、管理上水平的规范化集贸市场。已建成的集贸市场要尽快投入使用。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商务局、镇江工商局、菜市场主办单位
6.小餐饮店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小餐饮店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二是经批准设置的街头饮食摊点实行集中设置,统一设施,规范管理,做到定地点、定时间、定设施、定经营范围,不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环境卫生,亮证经营,取缔无证、占道和流动食品摊贩。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食药监局、卫生局、城管局
7.建设工地专项整治行动
市区所有拆迁、在建工地和开发片区等建设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围挡作业,文明施工,垃圾无积存,污水无外溢,出场车辆不带泥、不造成对干道的扬尘污染,工地食堂、厕所符合相关要求。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和市各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督查组。各区、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
2.全面组织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市政府召开全市复查迎检动员大会和创卫职能部门工作会议,通报国家和省爱卫办今年对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有关要求,发动各区、街道办、社区、市相关部门单位立即行动起来,针对我市目前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综合整治,将市容环境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引导全社会参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实行合署办公,加大考核力度。
从5月份起,市创卫办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与市城市长效管理协调委员会考核办实行合署集中办公,加强检查考核。
一是市创卫办和市城市长效管理协调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相关内容和要求,全部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内容,每月对各区、各部门进行同步现场考核,考核结果按整改到位、保持长效管理情况计分并通报、公示。
二是根据现行考核标准和内容,新增“五小”行业和单位卫生两项考评内容,由市创卫办抽调有关人员,加强这两类新增项目的考评。
三是对已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标准和内容的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相关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速度落实整改、推进长效管理。新增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为被考评部门。
四是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由市城管协调委协调有关区、部门、单位,选择、建设一批宣传阵地,由市创卫办明确宣传内容,大力营造积极热烈的迎检氛围。
五是市创卫办、市城管协调委建立每月会商制度,通报上月整改到位和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明确下月整治重点和措施。
六是市创卫办在市城管协调委按城市长效管理风险责任金制度实施奖惩兑现的基础上,筹措一定资金,设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专项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考核、奖励,对整治到位、保持长效、成效显著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与城市长效管理年终综合考评奖励同步兑现。
4.强化属地管理,健全联动机制。
从5月份起,各区、各部门要全面启动迎检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的原则,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网络的作用,层层进行组织发动,层层分解迎检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迎检工作成效。各区、各部门要在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和新的联动机制下建立健全会商、条块联动制度,加大联合整治和重点问题联动协办力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相关复查迎检工作,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并保持长效管理。
5.狠抓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以牵头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积极开展“三清”、“四整治”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转入长效、常态管理,确保以良好的状态顺利通过省和国家复查。市城管协调委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城市长效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和考核。
6.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到位。
各区、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将长效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从5月份起,市政府将每月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通报会,对各区、各部门整治、整改到位和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同时,成立督查组,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任组长,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整改、整治到位,推进长效管理落实。对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力、推而不动的部门和单位,将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5~11月间,将组织2次重点专项检查,由市领导带队,模拟复审暗访,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现场交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以最佳状态通过省和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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