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萍府发〔20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江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就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科技大开放战略,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功能齐全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使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显著增长,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达全国平均水平;外向型企业PCT申请数量明显增加,90%的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注册商标3500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省著名商标60件以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版权登记稳步增长。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加大对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围绕全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萍乡产业发展实际,突出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引进一批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大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形成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专利技术和产品。鼓励龙头企业、各级行业(工程)技术中心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组织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

2.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大创新投入,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进一步增强企业应用专利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能力。

3.推进商标品牌培育。提高企业自觉应用自主商标的意识,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经营、专业经营,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商标参与合资、合作。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

4.激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弘扬创新精神,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深入校园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发明创造活动。

(二)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推进知识产权规范试点企业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知识产权规范试点单位,引导其实施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依靠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发展壮大。

2.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支持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或引进关键专利技术进行实施和转化,引导重点行业探索建立产业专利技术联盟,推动产业专利技术资源聚集,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

3.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引导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形成产业技术标准联盟。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1.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充实县(区)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

2.进一步强化工商、版权和知识产权联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力度,广泛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活动,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专利违法活动,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市、县(区)知识产权组织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

2.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对各级政府投资和支持的重大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和设备进出口等经济活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和审议,避免出现重复投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在制定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重大专项立项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加强对重大科技专项的管理与监督,建立以获取和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各类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建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综合性信息共享和服务系统,形成覆盖全市,能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络,为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信息支撑。推广应用一批知识产权信息化软件,鼓励并支持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及优势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发挥专利信息在技术创新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2.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引入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代理机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强对中介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规范专利和商标代理服务行为,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非法代理机构的打击力度,净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成立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优化政策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萍发〔2010〕11号),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免)税政策,兑现鼓励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新产品开发及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奖励政策,加大建设用地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运用科技法规促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

(三)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政府投入,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一定奖励补助,逐年增加专利等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加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活动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鼓励社会各界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活动进行投资、捐助,形成多渠道的发展资金来源。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推动民间资本进入知识产权创造及其产业化活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

(四)提供人才支撑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针对知识产权综合性人才缺乏的实际,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的支持力度,联合高校、人才培训中心、党校等,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性人才和各类应用型人才的培训教育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资格认定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的作用,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

(五)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介绍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普法宣传周”、知识产权“四进”(进学校、社区、街道、企业)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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