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铁政办发[2010] 54 号
颁布日期:2010-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铁政办发[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健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执法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规则运用能力为重点,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品牌和产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的知识产权强市。

(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稳定增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25%,专利拥有量和利用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国(境)外专利申请量进一步提高。

(二)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未来3年,全市商标年申请量稳定增长,达到300件;驰名商标新增3件;省著名商标新增30件,总数达到87件;市著名商标新增60件,总数达到176件;农产品注册商标年申请量稳定增长,达到50件;地理标志新增3件,总数达到5件。

(三)其他相关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版权合同登记,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相关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增长;实现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规模以上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特别是在装备制造业领域中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制定的国际和国内标准。

(四)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培育50个拥有专利、商标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且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五)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建立健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得以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环境明显改善。

(六)服务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养一支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七)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稳定执法队伍,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效率和水平。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专利产品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转让、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和专利维权服务体系。

1.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与协调,形成横向联动,协调运作,全方位、多功能的保护机制,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市、县(市)区协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专利法律咨询、维权援助、专利信息检索等公共服务。

(二)制定和完善鼓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设立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补助、维权、产业化扶持、奖励等,专项资金不低于当年科技经费的20%。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

2.制定《铁岭市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资助我市国内、外(含港、澳)发明专利的申请。

3.按照《铁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发明奖评审,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给予奖励。

4.制定《铁岭市专利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扶持各县(市)区特色突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专利产业化项目。优先扶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专利技术转化项目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专利金奖等知识产权项目。重点扶持我市十大主导产业的专利产业化项目。

5.制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相关政策,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注重知识产权、区域优势明显、专利转化能力强的特色产品企业,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选择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含量较高、转化能力较强的企业,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各地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制定和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使企业专利在短期内得到充分转化。

6.制定商标扶持政策和对知名商标的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扶持已取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服务品牌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其做大做强。

7.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创意产业、广告设计、工艺美术等产业及医药、农产品的科研生产,积极发展并做强我市版权产业,形成集群。

8.支持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二人转、小戏小品、指画、工笔画等民间文艺创作,扶持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民间文艺发展,深入发掘民间文艺作品,建立民间文艺保存人与后续创作人之间合理分享利益的机制,维护相关个人、群体的权益,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

9.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重点抓好辽宁专用车生产基地及汽车零部件、辽宁省换热设备产业基地、橡胶产业园等项目的专利权、商标权的申报和产业化扶持工作。抓好阀门、起重机、矿山配件、装备制造业及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的各项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产业。进一步开放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吸引外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我市参与竞争,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以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

(四)优化人才培养,壮大人才队伍。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制定中小学生科技创新鼓励政策,对获得国家专利证书的小学和初中考生给予适当加分。落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靠专利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政策,对获得国家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全民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本市普法教育计划,列为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

五、组织领导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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