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海政办字〔2010〕24号
颁布日期:2010-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10〕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做好项目报批工作

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2008年、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建设用地,具有报批条件的,要督促其抓紧履行用地手续,已报国土资源厅的项目要专人负责尽快办理手续,必须在5月10日前全面完成报批工作,达到合法用地要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市国土资源局要每周汇总项目报批进度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2010年新开工的项目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9月份前完成报批工作,达到合法用地要求。

二、认真落实查处整改工作,全面实现“四到位”

依据国土资源部15号令,2009年对土地违法行为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因此,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处理。要坚持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到位”。

附件: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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