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非玉树籍人员进入玉树地区采挖虫草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青政办〔2010〕80号
颁布日期:2010-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非玉树籍人员进入玉树地区采挖虫草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2010〕8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目前,玉树地区已进入虫草采挖季节。鉴于玉树“4.14”强烈地震给灾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为支持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切实维护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省政府决定禁止非玉树籍人员进入玉树地区采挖虫草。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政府要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阻止本地区人员进入玉树地区采挖虫草。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人员到玉树地区采挖虫草。对不听劝阻,擅自进入玉树地区采挖虫草的人员,一经查出,由其所在地政府派人领回。

二、公安部门要在公路、机场等进入玉树地区的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阻止非玉树籍人员进入玉树地区采挖虫草。

三、各新闻单位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到玉树地区采挖虫草,不参与社会上以各种名目组织的到玉树地区采挖虫草的活动。

四、玉树州政府要切实加强虫草采挖管理,科学划定采挖区域,合理控制采挖人数,维护好虫草采挖秩序,确保虫草采挖工作有序进行。农牧部门要做好虫草采挖区的草地生态监测,防止滥采滥挖,保护草地生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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