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33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气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2月28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年12月)
近年来,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促进经济建设为主题、以“需求牵引、服务引领”为理念、以防灾减灾为目标,通过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等作业,为缓解水资源短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利用。2011、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先后提出了“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和“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2012年第三次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强调:“切实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的有力手段,作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提供坚实保障。”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人工影响天气在缓解水资源短缺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在防灾减灾抗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更加广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人工影响天气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时俱进地做好新时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建设新青海的迫切要求。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两新”目标和“三区”战略,对气象灾害防御和空中云水资源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进一步优化作业布局,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水平和效益,为实现“两新”目标、“三区”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自身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世界各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粮食安全、工农业生产和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相继开展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实验,有效减轻和防止了一些气象灾害的发生。目前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工作机构、管理体制、指挥体系、基础建设、经费保障、作业队伍、作业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影响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科学发展和总体效益的发挥。为确保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亟需建立健全机构管理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提高作业人员待遇,完善作业安全基础设施,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实现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协调、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农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水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加快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坚实保障。
(五)基本原则。以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首要任务,坚持融合发展,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实现工作政府化、服务社会化;坚持长效发展,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坚持创新发展,深入推进科技创新、现代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升科技内涵、作业水平和服务效益;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六)发展目标。经过5—8年的努力,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完善、投入稳定的工作体系,建成装备先进、布局完善的现代化人影业务体系,构建功能先进、效益突出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保障体系,实现管理先进、运转协调的作业指挥体系,人工增雨效率提高3%—5%,防雹面积增加15%—20%,力争使我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再上新台阶。
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点任务
(七)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和现代农牧业保障作业。围绕加快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强设施农牧业、特色农牧业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和强度。实时组织开展空中和地面规模化集中增雨(雪)作业,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调整防雹布局,加强区域联防,以东部农业区为重点,加大雹灾易发区和现代农牧业重点区地面防雹作业力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重要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工作计划;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粮油主产区和雹灾多发区开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
(八)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业。加强对全省空中云水资源监测评估,制定开发利用计划。重点围绕三江源和青海湖流域制定有针对性的作业方案,开展空地立体规模化作业,增加水资源,净化空气,促进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改善,巩固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促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九)全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保障作业。针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建立应对大范围森林草原火灾火险、突发空气污染和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作业机制,及时启动防火扑火、净化空气应急增雨(雪)作业。在作业条件具备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消(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四、大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
(十)加快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改进飞机人工增雨催化作业设备,加强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建设。增加和更新37高炮、火箭发射系统,扩大作业覆盖面,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地基观测和移动观测于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监测网,提高整体监测能力。加快指挥通信系统和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建设,提高作业指挥效率。加强东部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保障基地、西部飞行保障基地和人工影响天气科研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使之成为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业务管理、科学研究、作业试验、教育培训、后勤保障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加快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部实现作业点标准化。
(十一)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结合三江源人工增雨工程(二期)、青海湖流域人工增雨工程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规划,优化地面作业布局,提高增雨(雪)能力和防雹面积。围绕东部农业区和粮油主产区,在冰雹生成区和主要移动路径加强防雹增雨能力建设,作业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8%,基本满足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和防雹需求。完善飞机、火箭、高炮、燃料炉等多种作业手段,形成优势互补、高效联动的立体作业格局。加快作业装备更新,提高地面火箭、高炮等装备的性能和自动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州(地、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业务技术系统,加强军地协作,确保空域批复率年均不低于80%。
(十二)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适应现代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发展,积极指导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引进先进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开展空中云水资源潜力、人工影响天气物理机制、作业条件识别与潜势预报、业务系统开发等方面的研发,加快推进科研成果应用和业务转化。对人工影响天气过程和效果进行研究,在探测技术、作业指挥和效果检验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提高作业效益。联合国内外科研院所,共同开展青藏高原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科研单位要以揭示青藏高原云物理发生发展变化规律为核心,进一步凝练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研究课题。科技部门要不断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
(十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是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作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建立作业安全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可靠运行。各地武装部要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弹、火箭弹安全存储工作,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机制。气象、空域管制、安监和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专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强化空域使用、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要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安全和规范化操作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五、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措施
(十四)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和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入机制,鼓励受益行业和单位增加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投入,以保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现有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拓宽用人渠道。加强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提升基层作业人员素质,组织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科技素质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作业人员用人机制,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十六)促进法规规章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配套法规规章,尽快建立完善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明确作业装备、设施准入条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各级政府要成立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州(地、市)、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作业人员管理的新模式,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
(十八)完善联动机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参与和支持的部门多,加强协同配合尤为重要。加强省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与各州(地、市)之间、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领导、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保障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科技、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民航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军队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形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合力。
(十九)加强科普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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