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2010〕52号
颁布日期:2010-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西政办〔2010〕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5月12日是第二个国家“防灾减灾日”,为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州政府决定在全州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载体,以“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和重点企业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的每个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我州赴玉树各救援队牵头单位以4·14玉树地震现场救援情况为实例,进行抗震救灾情况的宣传。

二、宣传形式

(一)集中宣传

1、时间地点:5月12日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德令哈市奥运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各地区自行确定地点。

2、参加单位:州政府各专项预案编制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含交警支队)、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含州运管处)、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局(含下属单位)、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气象局、州粮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地震局、州公安消防支队、人行海西中心支行、海西电信公司、海西移动公司、海西联通公司);赴玉树地震灾区各救援队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建设局、州卫生局(含下属单位),州公安消防支队,海西宾馆、德令哈供电公司、义海能源公司集中展示现场开展救援情况的宣传),德令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办事处、社区。

3、任务安排:各宣传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围绕本单位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为主,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公众应急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各样的“减灾从社区做起”应急知识宣传活动。要求各单位展出展板3块以上,悬挂横幅3条以上,制作宣传资料2000份以上。州公安消防支队开展现场演练,并对各类应急装备进行展示。德令哈市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办事个、社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要求展出展板50块以上,横幅50条,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地区自行设点同步进行集中宣传。

4、宣传位置:请各单位按照附图(见附件)所示位置开展宣传活动。

(二)分散宣传。5月13日至5月25为分散宣传阶段,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进社区、农村、学校、重点企业分散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减灾从社区做起”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三)媒体宣传。柴达木报社:从5月中旬开始,在《柴达木报》和《柴达木开发研究》等报刊上开辟专栏专刊,刊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国家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发表评论员文章及有关应急科普知识。海西电视台:从5月中旬开始,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同时,在《海西新闻》后播放减灾从社区做起”宣传标语,插播《灾难的启示》,国家、省、州应急宣传专题片等电视科普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播放含有自救、互救、预防、避险等内容题材的电影、少儿动画影片等。海西广播电台:从5月中旬开始,为期1个月,播发宣传口号,报道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措施等。海西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发布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则、工作动态、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典型案例、预测预警信息等。

(四)设置标识。集中在社区、农村、高危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商场、广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社区应急标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设置,农村应急标识由所在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设置,主要交通要道应急标识由州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设置,其他公共场所应急标识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州、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设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州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

(二)明确职责,确保效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组织,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结合实际,勤俭务实。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和受教群体的实际,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普及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施性。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进行,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作用。

(四)整体联动,加强督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行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及时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届时,州四大班子领导将现场检查指导实施情况。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3日前报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继续推进分散宣传活动,并于5月25日前将整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应急办届时通报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活动进展情况。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州政府应急办联系。

联系电话:0977-8222333。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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