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州经商委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州经商委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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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州经商委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州经商委拟定的《海北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海北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
2013年,全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坚实基础。
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维护民生安全
(一)组织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加强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和基层经营主体综合治理,推进农资综合监管信息化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州农牧局牵头)
(二)以假劣食品、农资、药品等重点,深入推进打假行动,充分运用集群战役模式,彻底铲除一批跨地域的假冒伪劣产供销犯罪链条,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州公安局负责)
(三)以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全面推进“质检利剑”战役,强化区域整治措施。打击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检验检疫证书核查国际合作。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州质监局负责)
(四)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儿童服装、玩具等违法行为。(州工商局负责)
(五)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肿瘤和其他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捣毁制假窝点和售假网络。(州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二、保护知识产权,优化创新投资环境
(一)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恶意抢注商标、恶意仿冒等违法行为。(州工商局负责)
(二)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打击侵犯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著作权等违法行为。开展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做好视听节目网站日常监管。(州文体局、广电局负责)
(三)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以民生领域、重大项目、本地优势产业以及各类展会、商品批发市场及大型商场为重点,组织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调处专利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州工商局负责)
(四)开展农资、种子“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州农牧局负责)
(五)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种苗行为。(州环保林业局负责)
(六)集中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发布一批违法违规互联网经营单位“黑名单”。(州文体局负责)
(七)继续组织推广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督查和抽查力度,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州文体局、广电局负责)
三、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执法机制
(一)制定海北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走访检查制度、统计通报制度;衔接落实青海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州经商委负责)
(二)编印打击侵权假冒参考案例工作手册。(州公安局负责)
(三)制定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州文体局、广电局负责)
(四)对重点地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州监察局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组织媒体及时报道打击专业市场侵权假冒、整治“傍名牌”专项执法和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州广电局负责)
(二)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州工商局负责)
(三)公布2012年侵权假冒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犯罪分子。(州公安局负责)
(四)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州人民银行负责)
(五)加强企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州经商委负责)
(六)组织开展侵权盗版出版物打击和集中销毁和“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绿书签活动。(州文体局、广电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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