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的报告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的报告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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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的报告
州纪委:
现将《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随文报上,妥否,请审示。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州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规规定。大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为主的党性党风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党组负责人组织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勤政廉政,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办公室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礼品登记上交、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外出学习考察审批等制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虚报浮夸等不良行为。
四、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种非正常性开支。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
五、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聘用干部。
六、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好政府采购等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七、深入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内外网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管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八、抓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公车使用管理过程中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
九、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
十、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纪办案,严肃查处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涉及办公室干部重大违纪问题的举报、反映,及时报告州纪委监察局。认真开展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
十一、积极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本部门效能建设,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体实践活动,以“三个干事”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制止和查处办公室系统内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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