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山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健康山西”建设的重要时期。为了统筹“十二五”时期全省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努力实现山西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国做出积极贡献,制订本规划。
一、机遇与挑战
(一)“十一五”时期山西体育事业取得新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党的体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北京奥运会的历史机遇、中部崛起的发展机遇,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突破口,统筹建设城乡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到2010年底,全省农民健身工程累计完成22845个,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一五”末实现人均1平方米的奋斗目标。城乡体育健身活动站点达7000多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6万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日益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约达全省总人口的30%。国民体质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开通“山西全民健身网”,初步建立了推广科学健身的公共服务平台。
竞技体育实现突破。调整优化运动项目布局,运动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创建了一批国家、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了“缩短战线、突出重点、全运争金、奥运争光”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在2008年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2010年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和首届青奥会等一系列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十三届省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成效明显。
体育产业成果显著。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紧紧抓住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体育产业持续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健身娱乐业、体育用品业、经纪中介业等得到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体系逐步形成,体育市场监管不断加强。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体育彩票实现销售362亿元,超额完成任务207%。体育航空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全省各级体育场馆建设全面推进,新建山西体育中心和训练基地主体完工,太原航校迁建工程开工建设,各设区城市、县体育场馆建设有序推进。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复合经营呈现出强劲势头。
体育法制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体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取得明显成效。体育科技、教育、宣传、财务、文史、人才培养、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地保证了“十一五”时期山西体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二)山西体育在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各种严峻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
我国体育已步入建设体育强国的伟大进程。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是新时期中国体育事业的前进方向和发展目标。建设体育强国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特征,涉及到体育事业的方方面面,既是全方位的要求,也是综合体系,更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目标。这一目标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必须结合山西省情,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我省已进入建设“健康山西”的关键时期。省委作出建设“健康山西”的重大决策,顺应群众想健身、盼健康的要求,有助于广泛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发展健身健康产业,帮助群众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我们必须抓住这一良好的发展机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统筹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体育发展,统筹协调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统筹协调体育各项工作的发展,积极推动“健康山西”建设。
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在“十二五”期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仍是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在群众体育领域,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欠账多,县(市、区)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场地严重不足,制约了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在竞技体育领域,我省的综合竞争力与体育强国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项目结构和运动成绩还不均衡,田径、游泳等大项基础薄弱,群众喜爱、社会影响广泛的足、篮、排三大球专业队尚未设立,业余训练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和伤残保障等长远性、根本性问题未得到系统、全面的解决。我省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缺少规模大、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体育龙头企业,体育产业政策不完善,体育市场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相对滞后。体育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体育教育对服务体育事业发展的作用有待增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彻、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
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进一步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体育强国和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健康山西”为契机,以提高全省人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立足点,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方式,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山西体育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体育工作为全省的中心任务服务,立足体育,服务社会,自觉把体育发展融入山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历史进程当中,服务我省建设“健康山西”的宏伟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体育发展的核心理念,以“健康山西”战略目标统领山西体育,以人的健康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的健康投入为保证,以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为基础,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健康生活理念与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的相互适应、相互推动,坚持体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坚持区域、城乡体育的整体协调发展,坚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均衡协调发展,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坚持不断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群众体育由补偿型向持续型转变,竞技体育由全运战略向奥、亚、全运战略转变,体育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坚持依法治体,科教兴体,人才强体。大力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体的观念。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依靠科技进步和教育发展,促进体育事业不断壮大。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体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三)总体目标。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推进市、县两级体育设施“五个一”工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比赛,培养城乡居民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意识。建立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以备战2012年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和2014年第十七届仁川亚运会为重点,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扎实抓好青少年体育工作,改进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推动竞技体育步入高水平可持续发展轨道;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遇,完善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繁荣稳健的体育市场和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体育资源开发,加大投融资力度,保障供给,增强市场活力,发展壮大产业规模;不断深化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提升体育法制、科技、教育、人才培养、宣传、行业作风、安全生产等工作水平,保障和促进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十二五”末,力争使我省体育的总体水平迈入中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三、任务与措施
(一)全面推动群众体育发展,促进“健康山西”建设。
“十二五”时期群众体育发展任务是: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健康山西”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两级体育设施建设“五个一”工程,到2015年,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增长、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明显增加,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到2015年,80%以上的设区城市建成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健身中心、一个游泳馆和一个体育公园。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一个田径场、一个体育馆、一个中型健身中心、一个游泳馆(池)和一个体育公园。乡(镇、街道)实现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全覆盖,全省行政村实现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实现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的目标。
加强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体育俱乐部建设。到2015年,各设区城市及60%的县(市、区)建有体育总会。各设区城市单项体育协会达到30个以上。80%的县(市、区)单项体育协会达到20个以上。50%的设区城市及30%的县(市、区)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80%以上的城市社区、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90%的乡(镇、街道)有专职体育工作者,形成省、市、县和乡(镇、街道)、村的层级组织网络。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组织落实、结构合理、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五个百万人群”、“两个关爱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延伸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周期和效益。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百姓的全民健身活动。注重山西传统体育、特色体育的保护和发展,积极推进“健身文化乡土化”,打造“山西跤王争霸赛”、“长治国际攀岩节”、“中国CBO业余篮球公开赛”等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塑造“健康山西”的体育精品。全民健身日活动覆盖率100%,我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2%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
推进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完善和落实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建立责、权、利明晰的体育场馆开放制度,重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力争实现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率总体达到50%以上。
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数据库,协同卫生等部门,以乡镇、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和局域网站为“平台”,建立联合健康指导服务模式,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为建设“健康山西”提供科学依据。省、市“健康在线管理体系”实现网络化,50%以上的县(市、区)、100%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有“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初步建成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体教结合”,提高在校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探索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权益,培养体育兴趣,提高健康水平。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构建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活动网络,初步建成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15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2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0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营地2个。
(二)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为建设体育强国服务。
“十二五”时期竞技体育发展任务是:围绕我国建设体育强国的总体目标,推动我省竞技体育由单一的全运战略向奥运、亚运、全运并重的战略转变。实施精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运动成绩实现新突破,业余训练再上新台阶,体育竞赛打造新品牌,积极探索职业体育发展之路,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抓好后备人才培养。
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不断优化项目发展布局,巩固扩大优势项目,大力发展潜优势项目,着力提升落后项目,进一步提升我省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努力在2012年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上实现我省单项金牌零的突破,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上和2014年第十七届仁川亚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大力实施精品战略。结合山西实际,突出竞技体育发展的重点和特色,提高竞技体育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发展之路。全力打造2-3个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运动小项,培养30-50个在全运会上具备争金夺牌实力的重点运动员。
切实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创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改善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条件,合理布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后备人才培养机构。重点发展以田径、游泳为代表的基础项目和以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为代表的学生喜爱的球类项目,形成山西地方优势和特点。到2015年,创建4-6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25-30所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50所左右的三线苗子选拨基地,全省二线运动员人数力求保持在3000人左右,三线训练人数达到8000-10000人。
积极举办品牌赛事。充分利用新建山西体育中心的硬件优势,承办1-2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比赛。以备战奥运会、全运会、亚运会为目标,每年为我省优势项目举办2-3个全国比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扩大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打造3-5个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品牌赛事。
努力探索职业体育发展之路。追寻世界体育发展潮流,重视职业体育发展,支持社会办体育,鼓励各市、高等院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力争在群众喜闻乐见的球类项目上依托社会创建3-5个体育俱乐部,在条件较为成熟的高等院校、相关市组建3-5支高水平运动队。
(三)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服务我省转型跨越发展。
“十二五”时期体育产业发展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提出我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壮大我省体育产业规模,积极组建山西体育产业集团。培育建设太原、长治两个体育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全省各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新建山西体育中心、改建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和迁建太原航校机场工程。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促进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扶持壮大航空体育产业。积极推进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的互动与融合。到201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054%以上,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大力拓展体育彩票市场,体育彩票“十二五”时期,实现销售55亿元的奋斗目标。
加强体育产业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地政府把体育产业及其重大项目纳入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体育产业创新扶持基金和体育产业奖励基金,并逐步扩大引导资金规模,扶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投资体育产业。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体育产业补助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体育产业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推进银行和体育企业的合作,贷款政策和利率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优惠,探索开发适应体育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
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其他各类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领域,建设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和健身设施,投资体育用品生产、体育健身、组织竞赛表演、体育商贸等经营性活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享受国有资本投资同等待遇。鼓励中小体育企业发展,降低准入门槛,在工商登记等方面简化办事程序。
打造体育产业龙头项目。山西体育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积极举办国际或全国综合性体育赛事。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改建后,使其成为太原体育产业基地的“领头羊”。大力推进省体育馆规划开发。招商引资建设五龙休闲体育基地。努力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和机制,使我省体育彩票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快速增长,为体育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
(四)加强和改进体育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
全面贯彻依法治体的基本方针,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体育改革与发展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核心,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的体育法规体系。重点制定与国家有关体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升体育工作法制化水平。认真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
加强体育市场执法监督管理。建立体育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按照国家标准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理念,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积极推进人才强体战略,实施体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加强对体育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健全体育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体育人才调研、政策论证和统筹工作。制定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的科学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体育人才评估、激励、选拔、竞争和约束机制。突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吸引人才和人才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强培养和引进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以及科研、赛事组织和体育经营、管理、教学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加大对运动员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工作力度。切实将运动员培养成为具有一流的运动水平、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较强的社会竞争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实现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重心从物质激励、福利保障等基础层面向人力资源的深层次开发转变,向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水平、社会竞争能力转变。
(六)全面实施科教兴体战略,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积极开展运动训练理论和方法研究,组织实施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加强全省体育科研机构的建设,深入开展运动员科学选材、机能评定、体能恢复、营养补充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完成对重点实验室的改造,创办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申请和完成的科研课题及获奖课题力争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0%。进一步推进运动训练科学化,建立和完善科学训练监控体系,促进训练、科研一体化。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群众体育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面向大众,依托社会,积极开展国民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不断完善我省国民体质健康数字化管理体系,为群众提供经常化的服务,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的有关政策,努力促进全省体育专业教育发展,将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各级体校和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与教育事业经费同步增长。建立体教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体育中小学、中专、大专、本科“一条龙”体育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将其纳入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全省体校和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必修课程。拓宽办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努力培养“一专多能”、全面发展、适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体育人才。鼓励和支持重点院校创办优秀运动队,积极输送优秀运动员和高水平运动人才进高等院校学习和深造,不断提升运动员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
(七)加强体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力度,强化体育宣传意识。加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以及重要法规、政策、条例和“健康山西”的宣传,为体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注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和应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挖掘、推广和宣传报道体育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例,弘扬主旋律,为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四、实施与评估
(一)加强领导。
加强与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商互动,促进各地人民政府充分认识体育在建设“健康山西”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到“七个纳入”:即把体育工作纳入各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政府城镇化规划;纳入各地政府年度向人大的工作报告;纳入各地政府年度预算;纳入各地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各地政府为民办实事范围;纳入各地政府文明建设评价体系。
(二)实施。
本规划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本规划是我省体育事业“十二五”期间发展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并依据本规划分别详细编制山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法制、体育科教和宣传、体育人才培养等六项五年工作规划。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本地体育发展规划时原则上应符合本规划要求,提出本地实施意见,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评估。
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评估办法,每年对本地及所属各级执行规划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提出相应对策,并将评估结果及对策意见报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通报。2015年对全省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终期评估报告。
省体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年度监测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做出适当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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