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16〕16号
颁布日期:2016-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办发〔2016〕16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中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晋中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016年行动计划

根据《山西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以及《山西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5号)要求,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出台落实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区、市)清理、公布工作同步开展。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认证专家库,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认证意见公开。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公众参与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出台建立政府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推行公职律师参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关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进一步做好“六权治本”各项工作。重点是按期编制并公布运行市县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市级清单依要求做好完善调整工作;县级清单于2016年3月底前公布运行

7.编制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等。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8.发布市级政府定价目录。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部门,确保目录以外无定价。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9.深化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落实《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0.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1.根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探索编制市政府专有事权、共有事权和委托事权目录。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创新政府治理方式

12.市级统一的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挂牌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3.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入运行,出台具体制度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牵头单位:市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4.全市政务服务网投入运行,实现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贯通。开通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等服务功能,推行使用和共享电子文件、证照。

牵头单位:市政务大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15.市、县政务大厅要进一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范和优化审批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审批”,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统一纳入,民生领域事项要建立简易程序制度,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政务大厅,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6.认真执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努力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鼓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7.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点围绕推进税收规范化建设、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建立国税、地税纳税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大力实施便民办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办税事项市内通办和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8.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牵头单位: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9.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编办,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0.全面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乡社区、乡(镇)站所和市场物业、水暖气电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管理服务主体和事项。有效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APP)等新兴媒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1.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健全“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打造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3.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按照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分事行权的要求,不断推进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和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管采分离。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4.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5.发挥行政事项全过程电子记录和网上监察查询平台的作用,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和实时监察。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五、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26.科学设置指标,明确重大任务,抓紧编制出台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7.各级政府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服务运行体系。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8.建立对各级行政机关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9.积极稳妥开展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考核办等相关部门

30.完善政府班子成员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继续开展干部下乡驻村、包村和对口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1.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府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制度,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现场研究和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2.合理安排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3.完善重点工作、重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提高信息服务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4.强化督查落实。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完善“一报告、三清单”督查模式(即:督查报告、督查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不落实典型事项清单),围绕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加强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5.加大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懒政、怠政干部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问责处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6.用好干部在线学院等各类平台、促进干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