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底数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底数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府要拿出完整的“权力清单”,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使政府真正履行为人民、为大众服务的职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市级政府各部门现有行政执法类权力组织一次全面摸底核实,为全面推进我市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关群团组织及省驻阳泉市垂直部门。摸底内容为行政执法类权力:具体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7类事项。

二、方法步骤

这次摸底核实工作自2015年1月上旬开始,4月底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门摸底阶段(2015年1月4日—2月15日)。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执法类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编制目录。并经过单位局务会议认真研究同意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不得瞒报、漏报、错报。

第二阶段:调查核实阶段(2015年2月16日—3月31日)。

各单位将清理出的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权力清单同时报市审改办(市编办)、市法制办;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权力清单同时报市审改办(市编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后,市审改办(市编办)将组织联合审核组对市直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逐一确认核实。

第三阶段:汇总和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

市审改办(市编办)对照省各部门行政执法类事项目录和其他兄弟市公布的行政执法类事项目录,与各部门反复进行甄别核实。将各部门所有行政执法类事项汇总,初步形成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全面清理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底数,公布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做好具体工作。要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注意上下衔接

市直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及其他市的工作沟通、联系、交流,确保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名称、归类、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规范准确。同时要加强与职能交叉部门的协调联动。

(三)抓好督促检查

市审改办(市编办)要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建立工作,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编办:审改科石守锋电话:2293901市政府111室

表格下载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密码:yq666666

市财政局:税收法制科郑涛电话:6669173市财政局515室

市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任婷电话:2293214市政府802室

附件:一、《关于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填报说明》

二、表格

1.《阳泉市*****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阳泉市*****行政强制权力清单》

3.《阳泉市*****行政确认权力清单》

4.《阳泉市*****行政裁决权力清单》

5.《阳泉市*****行政征收权力清单》

6.《阳泉市*****行政给付权力清单》

7.《阳泉市*****行政奖励权力清单》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9日

附件一:

关于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填报说明

一、行政处罚

(一)定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法定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予以制裁的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

(二)梳理要求:

1.事项名称一般规范为××××的处罚。如: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等。

2.同一个法律条文同一款下面的行政处罚事项,归并为一个处罚事项,填列一个具体的行政处罚职权。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对于以上同一条款下五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归并为一个行政处罚职权,权力名称可以表述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对于上述名称,也可以对五项违法行为概括其主要内容后表述。

3.对于同一行政主体管理范围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同的法律规定同时作出处罚的,仍应作为一个行政处罚权填列,并在实施依据中将几个法律规定的相应条款内容都填写清楚。

二、行政强制

(一)定义: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或行政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包括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梳理要求:

1.建议按照法条的具体规定概括权力名称。

2.应按照法条来进行梳理,同一个法律条文同一款规定的行政强制,归并为一个行政强制事项。

三、行政确认

(一)定义: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证明、登记、鉴定、鉴证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二)梳理要求:

1.事项名称一般规范为××××登记(证明、鉴定、认定等)。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土地权属登记、产品质量鉴定、原产地证明等。

2.特别要注意行政确认与行政审批两者之间的区分:一是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事实、身份、能力的确认,不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后者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资格,具有赋权性质。二是法律效果不同。前者是对既有的事实、身份、能力的确认,其效力溯及既往;后者是准许行政相对人今后从事某种行为或享有某种权利,其效力针对未来。三是裁量范围不同。前者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只要符合确认的要件,就予以确认;后者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择优赋权,通常有数量限制。

四、行政裁决

(一)定义: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土地权属纠纷、劳资纠纷、商标纠纷、专利纠纷等。行政行为

(二)梳理要求:

1.事项名称一般规范为××××裁决。如:土地权属争议裁决、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等。

2.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来梳理,相关法条规定一件裁决事项,填列一项行政裁决职权。

五、行政征收

(一)定义: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如税收、排污费、资源费、土地房屋征收等。行政行为

(二)梳理要求:

1.事项名称一般规范为××××征收。如耕地占用税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等。

2.财政、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按照征收依据的不同,建议按照一个征收依据填列一个行政征收职权的原则把握。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权力,建议与财政、物价部门发布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一致。

3.列入行政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行政主体直接依据征收权所进行的收费,是一个独立的行政行为。

六、行政给付

(一)定义: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如给付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安置费、救济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等。

(二)梳理要求:事项名称一般规范为××××给付。如抚恤金给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等。

七、行政奖励

(一)定义: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如授予“劳动模范”称号、授予科学技术奖、记功表彰等。行政相对人

(二)梳理要求:

1.一般按行政奖励的实际内容填写权力名称。如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市科学技术奖等。

2.应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进行梳理,没有依据的,原则上都应取消。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