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快解决市级重点项目存在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快解决市级重点项目存在问题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近期,市重大项目办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等部门,全面检查了15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对各项目在推进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梳理出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解决时限要求印发你们,请抓紧落实,尽快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主要问题,确保市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市重大项目推进会议精神,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个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落实到位)和“十个强化”(强化项目谋划招引,强化园区引领,强化领导包联,强化协调指导,强化专项督办,强化公开监督,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环境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和谐推进)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分解任务,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人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专人联络,全程跟踪,确保按照时限要求解决。11个未开工项目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开工时限要求,倒排工作时间,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共同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建设涉及有关土地报批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备案(核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管理等问题由市发改、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牵头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由市金融办协调市级金融机构支持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安排解决;项目建设环境保障问题、征地拆迁问题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协调解决,市监察局要重点查处一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重大项目办要加强对解决市级重点项目存在问题情况的专项督查。各项目责任单位、职能部门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重大项目办。市政府将结合市级重点项目月度汇报会,重点听取存在问题解决进展情况。

附件:1、市级重点项目存在问题一览表(按承担职能分类)

2、市级重点项目存在问题一览表(按责任单位分类)

3、未开工项目一览表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