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咸政办发〔2012〕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11—2012年)》,落实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方针,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宏伟目标,积极组织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11-2012年)》,将知识产权工作切实融入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及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三、重点工作

(一)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我市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围绕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的主体地位为关键点,以大力促进咸阳科研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与经济优势为落脚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指导,把咸阳市建设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奋斗目标,实现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度提升,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显示度。

(二)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为核心,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技术支持。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特种橡胶、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建材、纺织、食品等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及时将技术成果专利化和产业化。以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特色产业基地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依托,通过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工程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优先发展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以我市各类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突破口,着力拓展自主创新平台,不断形成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源头,开展园区企业专利“清零”工程,目标是各类工业园区80%以上的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技术。开展专利申请的“双提升”活动,以财政设立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给予资助,特别是加大对PCT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提升全社会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使我市专利申请量年增长15%,其中,发明专利年申请量增长幅度超过年专利申请总量的增长幅度。

(三)以实施商标战略为基础,着力打造知名品牌。探索建立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以企业为主体创建自有品牌的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行优势产业商标战略,推动企业集约化、特色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发挥知名品牌效应,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商标,开发一批能支撑和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集聚发展的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和出口型企业创新基地建设的带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上下联动,培育立足创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品牌集群。

(四)以文化提升战略为依托,积极推动版权市场化、产业化建设。实施文化提升战略,大力弘扬咸阳传统文化、帝陵文化和大秦文化,整合文化产业的优势资源,推动科技与文化结合。以现代传媒业、出版业为支撑点,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书法、绘画等核心版权产业。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大大秦文化以及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绘画、雕塑、陶瓷、剪纸、刺绣、编织等民间文艺作品的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建立适合我市创意产业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创造平台、传播平台、展示平台和产业平台。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优先发展创新型农业。加强农林作物、畜牧养殖业新品种繁育推广和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服务体系,积极申请动植物新品种及其种植、养殖方法、加工技术的专利,并积极寻求商标保护。在我市粮、果、畜、菜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中,对具有传统优势和独有地理环境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原产地和地理标记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全市农业产出效益和竞争优势。

(六)以强化激励引导为手段,广泛开展各种创新创造活动。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与科研院所进行发明创造,深入开展创新活动,催生自主知识产权,充分调动和带动公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特别是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医务工作者、书画艺术工作者和文学创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各大中专院校要为学生建立研发创造服务平台,方便他们通过社会招标、课题研究、开发等形式参与研究活动。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市委书记、市长进高校、进院所”的指示要求,加强政府与高校、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的资金、人才投入,有效促进专利技术在工业企业开发、转化和运用。鼓励企业对创新成果积极申请专利,支持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新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推动出口结构向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等高附加值产品与服务转变。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经费的投入,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业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生产经营、人才流动及产业化等各个环节。将人才战略、标准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机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上升为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中小企业,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力,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指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和各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制订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制度,完善对外合作知识产权管理。

(八)加大知识产权的财政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管理与执法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指导,通过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掌握所辖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增幅、发展趋势以及产业化程度、法律保护状况等,制定本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保护措施和实施步骤。设立咸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宣传培训、资助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的孵化和产业化,以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扩充专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和专用执法服装,目标是咸阳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有序,管理能力增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积极发挥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主动查处职能,进一步净化市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升行政部门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能力,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力度,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倡导社会诚信相结合,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发挥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职能,指导成员单位加强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扰乱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违法案件发生。

(九)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搭建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支柱产业、特色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产业标准,加强营销、展览、技术(产品)进出口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建立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准确把握知识产权规则和主要贸易伙伴的政策、发展趋势,构筑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包括申报、评估、展示、交易、信息数据库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信息专家咨询系统、失效专利技术转化应用系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系统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广泛、信息共享的市县两级、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体系,构建咸阳特色行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形成大规模、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库群;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信息查询和分析系统,在研发、技术(产品)进出口、专利申请、纠纷诉讼等过程中对专利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重点帮助骨干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知识产权质押和许可转让业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培训、监督和管理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咸阳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咸阳市科技局,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充实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完善会议制度、联合行动制度、信息沟通制度,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支持各行业协会、科技协会和企业商会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培训服务,制定鼓励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意见和措施,完善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

(二)建立引导机制。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创投融资等政策,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同时建立技术引进项目和重大经济项目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对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实行特别否定权,研究制定本市重点领域、重要产业、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目录,针对企业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和解决方案。科学制定本地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推广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普及教育,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点和示范学校。

(三)完善激励机制。各级财政要切实保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风险投资与奖励机制,在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设立知识产权转化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社会资金投向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项目,拓宽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同时加大对实施成效显著的专利、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奖励力度,完善政府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向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积极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战略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平台,结合科技宣传月、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完善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五)加强督导评估。各级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要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逐年增加权重比例。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监督指导,建立市、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跟踪与定期评估制度,分阶段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变化和战略实施考核情况,相应调整发展对策。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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