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巴府发〔20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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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府发〔20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巴中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三届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巴中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坚持以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为重点,以抓“两头”(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带“中间”(一般水体)、上下游结合、山水田林库协控为抓手,继续控制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水污染物,兼顾其他特征水污染物,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生态巴中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支撑。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地表水中水质较好水体稳中向好,污染较重水体大幅度减少,一般水体稳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巴河、大通江河、小通江河、南江河、神潭河、焦家河、恩阳河等重点河流及化成水库、官房沟水库、龙洞沟水库等中、小型水库水质指标均达到Ⅲ类以上;纳入国家考核的平昌县道河湾监测断面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巴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到2030年,全市新建大、中型水库水质指标均达到Ⅲ类以上;中、小河流及小1型水库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取缔“10+1”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10+1”企业,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2.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制定市辖区范围内涉及“10+1”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氨氮、化学需氧量等量或减量置换。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采用源头减量、末端减排及全过程控制等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对造纸、印染、电镀、原料药制造、制革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和污染物排放,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强制清洁生产)、市经信委(负责牵头自愿性清洁生产)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
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和提高重金属、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污水处理系统,并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与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3.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巴中经济开发区、各县(区)工业园区(集聚区)、食品加工区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水污染现状排查,编制实施水污染整治方案。新建、升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应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市域工业园区(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投促委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一期。建成恩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干管工程。建成南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通江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平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成清江、曾口、柳林、涪阳、长赤、坦溪等178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排污干管,基本实现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试点建设部分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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