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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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
年初,市政府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重点投向以及省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11〕1号)要求,确定全市重大建设项目128个(含列省重大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120952万元。其中:重大续建项目58个,年度计划投资676885万元;重大开工项目70个,年度计划投资444067万元。根据1—10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1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即对前期工作进展快、建设条件成熟、年初未纳入重大项目建设的,新增纳入重大项目管理;对建设进度较快,目前已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调增年度投资额;对建设进度缓慢,目前欠进度的项目,调减年度投资额;对原已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现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建设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予以取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计划目标
2011年,新增纳入重大项目管理项目14个,新增投资额58705万元;调增投资额项目14个,调增投资额129012万元;调减投资额项目10个,调减投资额103300万元;取消项目14个,取消投资额70595万元。
调整后的重大建设项目为128个,当年计划投资1134774万元。按“两个一批”分类:重大续建项目61个,计划投资714342万元;重大开工项目67个,计划投资420432万元。按项目性质分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1个,计划投资447999万元;重大产业项目76个,计划投资660934万元;重大民生项目7个,计划投资19001万元;重大生态环保项目4个,计划投资6840万元。
二、考核依据
年终对各区市县重大项目考核以此次调整后的计划为准,即广安区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由原216717万元调整为191462万元;华蓥市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保持82150万元不变;岳池县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由原133666万元调整为136526万元;武胜县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由原145256万元调整为142198万元;邻水县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由原110763万元调整为140933万元;开发区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由原226400万元调整为289950万元;全市跨区域项目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由原206000万元调整为151555万元。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1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从今年11月起,每月3日前将上月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额和工程形象进度情况书面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政府。
附件:1.广安市2011年重大项目计划调整表(新增项目)
2.广安市2011年重大项目计划调整表(调增投资)
3.广安市2011年重大项目计划调整表(调减投资)
4.广安市2011年重大项目计划调整表(取消项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1.广安市2011年重大项目计划调整表(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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