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眉府办发〔201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1〕1号)和市政府、市纪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突出七个重点,务求纠风工作新成效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结合我市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坚决快查严办重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估,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公布举报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

(二)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要认真按照《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印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眉委发〔2011〕11号)要求,进一步抓好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产业发展各项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到位,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整合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超标准筹资筹劳,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抓好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四)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开展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等工作,要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禁止行政强制拆迁行为,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建立和实施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

(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成果,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问题。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七)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实行清理和规范相结合,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按规定程序审批,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领导干部违规出席、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二、抓好四项治理,巩固深化治理成果

(一)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校内经营网点商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价格虚高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深化中小学财务管理改革,推进集中、规范、透明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教育乱收费问题。

(二)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撤销违规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源头监管,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三)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制有偿服务等问题。

(四)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对违规行为要及时、严肃纠正。

三、落实四项措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行业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纠风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意识。要主动、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经费;非涉密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二)抓好政风行风评议。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统一部署,抓好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工作,认真实施市纠风办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办法。

(三)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市广播电视台牵头,市纠风办抓好协调、督促,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市文明办、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眉山日报社参与,坚持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日常工作,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互联互动,不断提高热线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特别是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明察暗访,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对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