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确保圆满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绵阳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考核指标》(国知发管字〔2011〕160号)和《绵阳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方案》(绵府办发〔2011〕64号)有关要求,现将培育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请认真对照执行。

一、市目督办

负责将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二、市发改委

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提供知识产权咨询。

三、市教体局

(一)支持西南科技大学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建设知识产权省级培训基地。

(二)在全市高校、中学中开展“知识产权巡讲活动”,加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培养。

(三)继续开展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

(四)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主题的宣传。

四、市科技局

(一)在科技成果转化立项中,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加分比例,转化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90项,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

(二)制定完善绵阳市专利质押融资相关政策,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咨询小组。专利质押融资总额累计达到8000万元。促成25家以上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

(三)配合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活动。

(四)依托科技城工业技术研究院为平台,牵头组建市发明家协会。

(五)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

(六)年度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达到4亿元。

(七)在产学研合作中建立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机制。

五、市经信委

(一)在经信委科技项目立项中,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加分比例,转化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90项,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

(二)配合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活动。

六、市公安局

(一)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绿色通道”。

(二)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执法不少于12次。

七、市司法局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

八、市财政局

(一)落实每年1000万元的专利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

(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三)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九、市人社局

(一)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务员培训、技术人员再教育内容,培育工作期间培训20000人次以上。

(二)牵头制定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政策。

十、市农业局

(一)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累计达85件,授权品种累计达60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达到全省的一半以上。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三)配合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及“大调解”协作工作机制。

(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执法不少于12次。

十一、市商务局

(一)继续开展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活动。

(二)牵头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绿色通道”。

(三)牵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执法不少于12次,。

(四)在重点行业、产品研发和出口产品中建立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预警机制。

十二、市博览事务局

(一)在科技城会展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二)在科博会设立专利技术展示、交流展场。

十三、市文广新局

(一)全市著作权(含软件)登记数量达到200件。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确立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单位)和传承场所。

(三)建立绵阳市版权事务代理中心。

(四)开展中华校园诗歌节、文昌文化海峡两岸研讨会、嫘祖故里大讲堂等活动。

(五)打造李白文化、三国文化、文昌文化、嫘祖文化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品牌;打造以藏羌文化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品牌;打造以邓稼先故居、中物院科技展览馆为代表的科技文化品牌。

(六)扶持一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文化产业增加值56.5亿元。

(七)配合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及“大调解”协作工作机制。

(八)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执法不少于12次。

十四、市统计局

开展专利产品生产、销售、效益统计。

十五、市工商局

(一)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

(二)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1件、省著名商标58件、市知名商标18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

(三)全市商标代理机构达到5家。

(四)鼓励引导培育25个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25个农民专合组织新增商标注册。

(五)帮助全市100家企业消除零商标。

(六)配合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及“大调解”协作工作机制。

(七)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执法不少于12次。

十六、市质监局

(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0件,四川名牌产品和四川服务名牌达100家。

(二)配合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及“大调解”协作工作机制。

十七、人行绵阳中心支行

牵头制定绵阳市专利质押融资相关政策,专利质押融资总额累计达到8000万元。促成25家以上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咨询小组。

十八、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牵头完善司法保护“大调解”工作机制。

(二)知识产权案件受理50件,结案率90%。

(三)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员、陪审员队伍和专家咨询团队。

十九、市知识产权局

(一)新增专利申请47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30%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30%、占全市专利申请量的60%;专利授权2100件,较2012年增长2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新增专利实施项目906个,新增产值150亿元,创利税22.5亿元,创汇近亿元。

(二)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达到80家。

(三)指导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四)指导县市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试点。

(五)协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立“科技城电子信息专利平台数据库”,建立“科技城汽车专利平台数据库”。启动5个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贯标试点。协助长虹集团、九洲集团、美科电子等企业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协助新晨动力、华晨瑞安、三力股份等企业组建产业专利联盟。协助雅化集团、三台固锐等企业组建专利联盟。

(六)制定完善绵阳市专利质押融资相关政策,专利质押融资总额累计达到8000万元。促成25家以上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咨询小组。

(七)协助建立“科技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八)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知识产权咨询工作。

(九)培育和扶持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8家,其中专利代理机构发展到6家,增值性专利信息服务机构1家。

(十)协助组建市发明家协会。

(十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执法不少于12次。开展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十二)协助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绿色通道”,协助完善司法“大调解”协作工作机制。

(十三)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绵阳分站。

二十、涪城区

(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一、游仙区

(一)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试点。

(二)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五)争创游仙经济开发区成为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十二、江油市

(一)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试点。

(二)争创江油工业园区成为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三)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三、三台县

(一)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试点。

(二)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四、安县

(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五、梓潼县

(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六、盐亭县

(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七、平武县

(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八、北川羌族自治县

(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二十九、高新区

(一)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三十、经开区

(一)力争成为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三十一、科创园区

(一)争创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牵头建立“科技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四)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0.05%-0.15%。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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