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攀办发[2015]26号
颁布日期:2015-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攀枝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提高我市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4〕3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城市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重点,围绕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攀枝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国阳光康养旅游城市、国家级钒钛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城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完善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和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攀枝花钒钛特色创新型城市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环境,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和特色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明显,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知识产权文化更加繁荣,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领跑攀西、四川一流、西部知名的资源型高标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切实起到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产业延伸发展、区域特色明显的知识产权示范引领作用。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到2018年,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知识产权产出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专利申请年均增长超过10%,发明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超过40%,企业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超过80%,企业专利授权量占授权总量的82%,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明显提高。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版权、标准等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其他领域知识产权拥有量位居全省前列。

2.知识产权运用。到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对区域特色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4%,每年不少于300万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城市建设,扶持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专利实施转化率达到80%以上。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8家,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25家。开展钒钛产业专利导航试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力争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3.知识产权保护。到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体系、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效率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结案率达95%以上,专利纠纷案件年结案率不低于96%,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商标侵权、专利假冒和盗版行为得到明显遏制,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

4.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的需要,建成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每年按20%以上递增。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数据库和网站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5.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全面普及,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8000人次/年,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1.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围绕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目标,切实加强制度、机制、规划、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在全面总结试点示范培育期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攀枝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攀枝花实际,积极支撑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支撑特色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攀枝花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条件保障,注重攀枝花钒钛和南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特色,构建区域特色知识产权支撑体系,高标准建设资源特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战略。围绕我市钒钛、钢铁、机械制造、特色农业、太阳能、特色生物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工程、标准提升工程。鼓励加强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优势特色产业的专利布局,制定钒钛产业专利导航规划目录,开展知识产权导航,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拟定战略规划。推进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建设,在攀枝花钒钛产业专利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其他优势特色产业建立标准、品牌等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构建支撑企业及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专利池。加快培育知名品牌、著名商标,注重产业集群商标品牌的战略运用,运用大数据分析指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3.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重点推进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将专利、标准、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园区企业,探索钒钛科技孵化器与知识产权服务相融合的共享协同机制,将专利联盟、专利池、专利数据库作为初创在孵企业的摇篮,促进其成长。抓好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示范,完善园区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创新知识产权机制体制,加大知识产权创新投入,健全知识产权创新平台,吸引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力争创建为国家级试点园区。推动仁和南山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西区民营经济试验区、米易枇杷省级农业园区、东区阿署达休闲旅游区等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升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水平。

4.结合战略平台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国家级钒钛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攀枝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国阳光康养旅游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运用专利、标准、品牌等提升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商标、地理标志对特色农业的支撑,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特色旅游业的助推,促进特色区域经济在知识产权的指引、支撑、保护下快速发展。

(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1.扎实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有效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制定出台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政策,建立中小微企业联系指导机制和托管服务机制,为一定数量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切实的帮助。支持引导大中型骨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专利导航工作,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专利池和标准联盟,提升企业主体地位和能力。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做好行业知识产权分布情况的分析研究工作,为企业技术创新、规避知识产权纠纷和提高技术层次提供支撑,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

2.着力推进企业贯标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在重点骨干企业的贯彻实施,支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机构、配备人员,加强知识产权纠纷管理和专利无形资产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制定出台促进企业贯标工作的引导政策,引进或扶持1~2家贯标辅导服务机构,加强贯标辅导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开展贯标辅导服务,培育支持8家以上企业完成达标工作。

3.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按照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财税引导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体系,构建良好的专利投融资环境。修改完善《攀枝花市专利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专利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专利保险政策措施,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开展好需求调查和对接服务,加强质押质物处置平台建设、融资新模式探索、投保模式优化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开展专利质押登记、专利许可备案前期服务,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每年增长20%以上,投保专利保险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常态化发展。

4.加快培育企业自主品牌。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鼓励技术产权化、专利标准化,加强驰著名商标、精品版权、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动植物新品种权的培育和保护力度。深入开展商标“五进”服务工作,推进重点企业商标培育,推动“旅游新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的品牌建设。着力推进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化,培育特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树立品牌形象。

(三)实施钒钛产业领域专利导航工程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27号)和《关于在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钒钛产业、钒钛园区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引进培养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人才队伍,培育专利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提升钒钛产业专利运用能力。

1.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作。加强钒钛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产业专利分析,把握核心专利分布,确立发展定位。建立专利分析、运用与产业运行的决策机制。构建专利导航钒钛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优化钒钛产业的专利创造,进一步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利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创造体系。鼓励专利的协同运用,构建以钒钛及其相关专利资源为纽带,企业为主导,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专利、标准联盟)和协同运用机制。指导、引进、扶持1~2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和专利运营服务机构,专门从事钒钛相关专利资产培育和运营,分析、引进、集成、二次开发、转移转化,培育专利托管、专利信托、专利猎头、专利池等运营业态,对关键技术领域内的专利进行集中管理、集成运用。完善专利运用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订单式专利研发模式,培育发展专利运营、专利投融资、专利交易流转服务体系。开展针对服务机构、骨干企业、高校院所专利管理人员的专利分析实战和导航培训,使专利信息分析与专利导航、专利评议、专利预警、专利运营工作有效衔接,促进钒钛产业创新发展。

2.落实专利导航试点任务。重点推进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专利导航试点,探索建立并实践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和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新机制,力争将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发挥攀枝花钒钛行业协会、攀枝花钒钛专利联盟、攀枝花钒钛研究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选取3~5家钒钛企业,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在钛白粉、钛原料、钒钛机械、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初步形成专利协同运用工作体系,基本实现专利的协同创造、协同运用、联合保护和协同管理,力争1~2家进入国家试点。选取3~5家创新能力强、产业地位突出、专利工作基础好、人力资源具备的钒钛企业,开展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工作,形成一批能够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专利组合和专利引进集成、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专利运营业态,力争1~2家进入国家专利运营企业试点。

(四)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程

1.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利周等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通过专版、专栏、论坛等形式,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2.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以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形式继续抓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并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开展针对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的知识产权高级学习班、研讨班等活动,增强企业家的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3.结合地方特色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苴却砚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府发〔2014〕5号)政策措施,结合苴却砚产业发展,注重外观设计、商标品牌工作,以苴却砚文化、中国传统书艺文化的传承、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结合“大田板凳龙”、傈僳族“约德民俗”、俚濮彝族“迤沙拉谈经古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助推特色阳光康养旅游业的发展。

4.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兄弟市州知识产权局、国外(境外)知识产权组织的沟通交流,宣传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学习先进经验。结合钒钛论坛暨院士行活动、市校合作平台、部省市联系机制、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开展交流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策、规划、产业指导目录,探索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在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立项、评审、验收和评奖中的权重,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协作机制,促进专利联盟、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共享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推进知识产权应用。将专利服务中心、专利联盟直接与钒钛科技孵化器配套,借孵化器平台促进专利成果有效转化。强化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以开展专题技术研究、跟踪和预警分析、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建立行业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形式,研究分析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新动向和趋势,向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采取应对措施。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的要求,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市科知局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十三五”力争达到示范城市13人的平均水平,所辖三区二县专利行政执法人数达3人,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提高办案工作效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养培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设立专项资金,出台维权援助政策,完善攀枝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协调、维权和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和模式,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完善执法协作体系,加强执法协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科知、工商、版权、农牧、公安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完善行政、司法移送衔接制度,严格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提高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效能。

3.落实专利资助奖励推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攀枝花市级专利奖政策,建立健全专利奖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攀枝花市专利工作奖励办法》和《攀枝花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进一步优化专利创造效果的考核和指标体系,完善专利工作考核机制,大幅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布局能力,开展针对服务机构、骨干企业、高校院所专利管理人员的专利布局实战培训,建立创新主体专利布局队伍的长效联系机制,有效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全面提升。

4.建立健全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按照《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力争实现“5+n”服务体系和服务业统计体系。进一步构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知识产权信息全社会共享为目标,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特色领域专业化信息库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库的建设,满足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信息和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在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在科技孵化器、园区、科研院所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引导社会风险投资进入知识产权领域,积极探索科技风险投资的知识产权质押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采取转让、许可(交叉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商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市长牵头的攀枝花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知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汇总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2.建立示范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落实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络制度、定期会晤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研究、部署、检查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和执法保护,并向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及时汇报,争取国家和省的指导支持,高标准建设资源特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3.完善知识产权指标考核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落实一把手抓科技、抓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责任,把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列入县(区)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落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和创新的配套政策。

2.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要求,研究制定与示范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创新政策鼓励的方式渠道。

(三)发挥财政经费的作用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市财政对知识产权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1〕12号)和《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2013~2020)的通知》(攀办发〔2013〕34号)政策,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专利实施和商标品牌的奖励。同时,制定相关措施,对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培育知识产权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知识产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资助。

2.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知识产权市长基金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向发明专利的创造和专利技术的实施倾斜,在提高企业申请专利积极性的同时,注重引导企业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支持企业PCT国际申请,支持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维权,提高我市的专利质量和专利技术实施率,增强企业、产业市场竞争力。

(注释:“5+n”服务体系。指至少1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机构,至少1家贯标辅导能力突出的咨询服务机构,至少1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至少1家专利诉讼维权能力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至少1家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n”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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