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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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县(区)参照本制度,建立完善本县(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联席会议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全市商标战略实施。
请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科室名称、联系电话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工商局),联系电话:2167633。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宜宾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实现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根据《宜宾市“十二五”商标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宜宾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职责任务
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完成全市商标战略主要任务:
(一)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加强商标人才培养。
(二)结合产业政策,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三)强化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二、召开形式
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一般情况下,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经市联席会议牵头人批准召开。
三、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牵头人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人为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联席会议由牵头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宜宾质监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园林局、成都海关驻宜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根据会议研究事项的具体内容,可通知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提议、组织协调、会议服务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牵头人审签后印发。
四、部门分工
按照《宜宾市“十二五”商标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的任务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市工商局:组织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建设商标信息、监管、服务统一平台。指导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宜宾市知名商标。建立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宜宾市知名商标梯次培育计划和方案。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以确权、用权、维权为核心的商标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和商标保护能力。宣传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利用马德里体系以及其他国际区域商标注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建立有效的市、县(区)、所三级商标维权保护体系,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做好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做好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司法移交工作。建立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保护机制,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好展会期间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将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纳入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市知识产权局:实现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和商标平台的有机统一。组织培训,指导企业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交流等联系配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产业政策为导向,指导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注册,提升商标在商品中的附加值,使商标在产业的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发展。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商标许可使用、连锁经营等多种途径,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强、做大。协助开展“中国白酒文化节”等展会商标的注册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利用商标等无形资产抵押融资。
市商务局: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遵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规定,依法保护涉外商标,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服务。
市财政局:建立商标战略发展激励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商标战略品牌发展的扶持政策,对企业自主商标品牌发展、涉外商标注册给予财政政策的支持。
市文广局:挖掘城市文化特色,打造名城、古镇(村)、古街道,以商标为载体形成城市文化品牌。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宣传报道活动。
市公安局:加强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及时受理工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商标侵权案件和线索;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规范商标专用权使用管理秩序;协调异地公安机关,深入推进跨省、市刑事执法保护。
市农业局:将商标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经济价值。鼓励和支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工作。协助制定市“早茶节”等展会商标保护工作细则,保护展会知识产权和特殊标志。
市政府金融办:引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企业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质押贷款,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宜宾质监局: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的指导和管理,支持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为企业商标战略发展奠定扎实的质量基础。
市畜牧局:将商标战略发展纳入畜禽业发展规划;支持、鼓励南溪白鹅、筠连乌蒙黄牛、兴文山地乌骨鸡等地方特色畜禽业商标战略的发展。
市林业园林局:将商标战略发展纳入林业发展规划;支持、鼓励地方林业资源商标战略的发展,打造林业资源知名商标品牌。
成都海关驻宜办事处:对具备产品出口的企业,推动和指导企业办理海关自主知识产权备案手续,加强商标海关保护。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召开前,相关单位要将拟提交研究事项材料书面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二)对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形成纪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并在下一次市联席会议汇报落实情况。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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