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宜宾市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推动宜宾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涉及民生的资金物资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强化“4·25”长宁县、珙县、兴文县地震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抗震救灾物资管理使用、资金管理使用、灾后重建项目、干部作风、民主决策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6个方面的情况,实现“物资资金管理零缺失、恢复重建项目零投诉、干部作风零折扣、群众反映零升级、信访稳定事件零发生、干部违纪违法零惩处(无违规违纪即无惩处)”六大目标。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制订扶贫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新农合、城镇医保和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强化发展软环境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环境兴市”战略部署,坚决纠正和查处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民生工程等项目推进中,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政务服务不规范、“两集中两到位”不到位、增加企业负担、“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效率低下、“庸懒散”等影响和破坏发展软环境的行为。
3.强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推动我市医改“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继续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动进口药等六大类药品降价,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开展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4.强化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5.强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区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强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7.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努力消除食品药品监管漏洞和盲区。针对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的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铬超标胶囊、假劣药械、虚假药械和虚假保健品广告等突出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不法行为。
(二)切实纠正其它领域不正之风。
在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同时,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提高透明度,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纠正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全面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同时,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力打造《阳光政务·行风热线》节目品牌,丰富形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阳光政务·行风热线》打造成党委、政府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社会各界关注的时政热线品牌节目。认真抓好“宜宾市为民直通车”服务平台,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把“宜宾市为民直通车”栏目办成群众诉求表达,党委政府维护群众权益为民办实事的平台。着力做好为民工作队工作,深入基层,扎实工作,有力地协助和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实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的工作目标。继续实行《纠风案件季度通报》和《典型纠风案件整改督查通报》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以日常检查、年终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建立健全监察、纠风和业务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纠风工作落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
(三)坚决查办案件。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尤其要注重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问责,刹风正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推动创新发展。坚持依法纠风,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成效。督促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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