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自府办发〔20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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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4〕5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4〕19号)精神,设立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科技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自贡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和自贡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二)取消或下放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或下放的职责。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专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专利)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提出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实施科教兴市发展战略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和统筹协调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三)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及产业化发展,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产品的创建、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
(四)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五)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拟定全市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金融业务,促进科技金融结合。
(七)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负责组织市科技奖项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
(八)组织协调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市专利工作,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利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评估工作,负责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专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
(九)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科技和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与国际国内的科技交流、合作和引进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科技顾问团对全市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预案进行咨询论证,围绕全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
(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自贡市科技顾问团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财务、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科技顾问团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科技顾问团对全市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预案进行咨询论证;负责软科学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二)发展计划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绩效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牵头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重点新产品申报工作;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负责编制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预算、决算;负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以及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市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科。
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科技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及工业自动化、信息化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负责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推动基础科研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品的创建、申报工作;指导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承担自贡国家新材料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提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先进适用技术的试点、示范、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区县工作;负责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指导、协调涉及人口、医疗卫生、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军民结合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综合科技工作;指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区县科技工作。
(五)科技成果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拟定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计划和大中型技术交易活动;拟定贯彻实施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的意见;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科技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院所建设;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六)知识产权科。
负责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专利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涉外事务,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交流、合作;指导和推动全市专利工作;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工作;指导专利资产评估、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负责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专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维权援助工作;指导专利预警和涉外应对工作。
(七)科技普及与宣传科。
负责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纲要;协调组织全市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普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区县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的考评工作;负责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科技和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2名。
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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