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3〕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十项和十一项规定,以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我市奋力推进次级突破、加快崛起、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纠风惠民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扶贫移民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制定扶贫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新农合、城镇医保、教育、涉农领域等政府专项资金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和各部门履职情况、扶贫移民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及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农工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纠风办)、市审计局、市政府信访局、市发改委(市以工代赈办)等〕

2.坚决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等〕

3.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重点对饲料农药兽药、滥用食品添加剂、注水猪肉、保健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白酒行业、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小作坊、小摊贩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自贡质监局、市工商局等〕

4.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继续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过度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套取、骗取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或者拖延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医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

5.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信息公开,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牧业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6.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强化任务落实,确保资金到位,优先保障用地,落实税费政策,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完善分配细则,强化公开公示,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等〕

7.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乱办班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办班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强化对“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等〕

8.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凡是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不得举办,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形式主义的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继续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防止铺张浪费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目督办、市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

继续加大对其他领域存在问题的治理力度。一是继续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大对公路收费和执法的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和处罚力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取缔各类违规和不合理收费。二是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透明度,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三是继续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问题,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四是继续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的问题,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五是继续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六是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惠企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七是纠正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自贡银监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行开展好专项治理。

(二)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确保纠风利民

1.全面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拓展测评范围,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依法履职、办事效率、作风建设、清正廉洁等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评价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测评机制,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确保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从2013年开始,将测评结果作为部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和各级单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指标。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以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市纠风办要对市卫生局(系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对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回评”。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系统、本单位积极主动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将政风行风评议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点带面,探索建立政风行风测评和建设的常态和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3.进一步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配合省政风行风热线做好热线品牌打造工作,继续推行广播有声、电视有形、报刊可读、网络互动“四位一体”的模式,健全完善热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运行质量。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谋划热线节目,在区县适时举办1期《行风热线》户外直播节目。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现场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考核监督,不断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三)进一步加大纠风案件查办力度,确保纠风护民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乡镇、村(社区)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将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高度重视并支持社会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因不正之风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要作为重点突破案件,组织力量直接调查处理或跟踪督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的关注,确保纠风护民。〔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区县、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行业)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的要求,在解决人民群众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引发问题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完善制度和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涉及民生事项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确保民生事项真正惠民。建立健全监察、纠风和业务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将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等相结合,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经验。督促有关单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行业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深入总结,准确把握工作规律,将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