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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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藏政发〔2013〕101号
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区体育健儿不负全区人民重托,拼搏争先,获得1枚金牌、1枚银牌、2个第七名、3个第十名的优异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这是西藏参加全运会以来的历史性突破,充分展示了西藏各族人民奋发向上、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为西藏赢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不断促进我区体育事业迈上新台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西洛卓玛同志“西藏自治区五四青年奖章”,授予边巴次仁、格桑平措、边巴扎西、扎西、索朗罗布、许奎元、单增同志“西藏自治区体育运动突出贡献奖”,授予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管理中心、自治区体育局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西藏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勇攀新高峰,争创新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顽强奋斗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附件:先进个人名单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
先进个人名单
西洛卓玛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管理中心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女子自由式摔跤63公斤级冠军。
边巴次仁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术三项赛团体亚军成员。
格桑平措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术三项赛团体亚军成员。
边巴扎西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术三项赛团体亚军成员。
扎西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术三项赛团体亚军成员。
索朗罗布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管理中心男子拳击运动员。
许奎元北京体育大学国家队训练保障处副处长,国家女子摔跤队主教练,西洛卓玛同志主教练。
单增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教练员,西藏竞技马术三项队主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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