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温政办〔2015〕8号
颁布日期:2015-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温政令〔2011〕122号)规定,经市第十七届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嘉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嘉和图形”等77枚商标为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名单附后),浙江绿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绿森数码”等118枚商标确认延续为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希望获得温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商标意识,维护企业信誉,严把商品质量关,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组织、有计划的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工作,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扶持,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面大、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为打造时尚之都,助力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作出更大的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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