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明确商标代理组织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明确商标代理组织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明确商标代理组织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工商〔2010〕59号
各区县局、直属局,市局有关单位:
为方便商标代理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的管理,根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46号)、《关于新设商标代理机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通知》(工商标字〔2004〕第21号)及其相关规定,现就商标代理组织备案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商标代理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的,由市局商标处统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报送备案。
二、各单位在办理商标代理组织新设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应当告知其及时到市局商标处办理备案申报手续。
三、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新设登记备案申报手续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填写《重庆市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表(新设)》(见附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申报手续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登记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填写《重庆市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表(变更)》(见附件);办理注销登记备案申报手续的,须提供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填写《重庆市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表(注销)》(见附件)。
四、市局商标处应当对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备案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不需要备案的,即时予以告知;
(二)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即时告知其补正;
(三)对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申报备案。
五、市局商标处应当每月对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于当月30日将商标代理组织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名单后,将在“中国商标网”上对商标代理组织有关信息予以公布,网址为http://www.ctmo.gov.cn或http://sbj.saic.gov.cn。
六、本通知所称商标代理组织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的服务机构。
附件:重庆市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表(新设).doc
重庆市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表(变更).doc
重庆市商标代理组织备案申报表(注销).doc
http://www.cqgs.gov.cn/gzfw/jggw/382.htm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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