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无锡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自《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实施以来,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广大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科技进步,促进了经济建设。2003年8月,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明确我市由国家专利试点城市转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批准为专利试点城市之日起。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推进工作的考核督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进步,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无锡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无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大幅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不断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加强政府引导,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推动无锡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工作网络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我市科技创新和各级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有利于加快无锡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制订《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和政策,为本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供法规政策依据。

(三)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与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层次与水平。

(四)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专利授权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处于全省前列,每10万人年专利申请量超过70件。注册商标申请量保持20%增长,2005年注册商标申请数超过5000件以上。力争知名商标增长25%,总数超过300件。力争省著名商标增长30%,总数超过100件。争取注册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明显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企业集团都要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

(六)组织实施一批专利试点企业和园区,使试点企业与园区成为我市专利申请的主体。

(七)组织实施一批专利示范乡镇,专利示范乡镇数占全市乡镇的50%以上,实现镇镇有专利。

(八)进一步加大推进我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力度,积极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靠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发展的企业,使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60%以上。

(九)选择一批支柱产业和外向型企业,组织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实施。

(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构筑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制环境。

1.在建立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同时,把现有知识产权管理网络进一步延伸到各骨干企业,从组织工作体系上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力量,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解决重大问题;联合工商、版权、公安、经贸、质监等部门,建立反应迅速、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为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环境。

3.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无锡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的工作意见》、《无锡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规章,营造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制环境。

4.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与服务。为顺利实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编制《无锡市专利工作指导手册》、《无锡市知识产权宣传手册》、《无锡市知识产权案例选编》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和基本知识。

(二)坚持以点带面,积极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和水平。

1.深化专利示范乡镇(园区、街道)工作,积极探索地方专利试点新路子。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无锡市专利示范乡镇的实施办法》,深化试点内容,引入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比例、考核的效用等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与滚动发展,使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对现有示范乡镇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新的专利企业,扩大专利企业数量,提高企业掌握和运用专利法律制度的能力。通过试点示范,从整体上使乡镇专利工作上规模、上水平、上质量,切实提高专利实施率。

2.培育与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积极探索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新途径。择优选择一批有特色企业开展专利试点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专利数据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3.开展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向纵深发展。依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考核制度,引导和帮助各区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与保护机制,尽早由试点转入示范,发挥区域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的结合。

各级政府要引导和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管理与保护的工作机制。各级科技、经济部门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科技成果的评审、新产品的鉴定、各类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工程技术中心和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以及科技经费的支持方式上,要加强与知识产权工作的结合,要主动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科技、经济工作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一是将知识产权制度贯穿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高企业专利信息的运用能力与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力求在他人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加强各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对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积极引导和帮助研发单位及时申请专利,并取得保护;要在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中引入专利评价指标,提高专利技术在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技术成果鉴定中的权重。二是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专利技术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要对发明人和设计人,落实“一奖两酬”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持续创新的能力。三是探索无锡市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研究。会同市统计局组织有关专家、学者,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企业专利产品实施、专利产品经济情况和专利投入产出等要素开展抽样调查统计,及时反映专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通过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机制,在全市形成以科技创新创造自主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选择对我市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机械制造、纺织传统产业和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通过课题研究,为我市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评价标准,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选择一批外向型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关键技术项目,针对本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竞争对手现状,指导和帮助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构筑面向全市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无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现有力量,进一步充实与培养专门人才,配备专利信息文献和相关设备,形成面向全市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开展知识产权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二是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专利咨询、检索、企业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专利技术中介服务等;三是进一步发挥无锡市知识产权信息网的作用,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六)进一步推动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商标注册总量,构建无锡品牌商标群体。

1.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商标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商标品牌工作的领导。各级工商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实施商标战略的合力。要将注册商标数,创驰名、著名商标工作,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盘活闲置商标资源列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社会发展商标的氛围。各级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知识,加大帮扶力度,要对辖区内无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普及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同时,要使企业主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商标权益。

3.进一步发挥品牌龙头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对本地优势特色企业、支柱产业、区域性块状经济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要加快培植一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继续抓好证明商标的扩展,保持全市江苏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及注册商标的持续增长,实现中国驰名商标的新突破。

4.将开拓国际市场和出口品牌建设相结合,用足用好国家及地方外经贸鼓励政策。积极推进我市企业创建自有出口品牌,力争在2010年前使我市的“商务部重点发展和培育出口品牌企业”突破10家。

(七)提高版权意识,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和盗版侵权行为,积极扶持发展版权产业。

大力开展版权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盗版侵权行为,大幅度减少市场上销售非法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的现象,明显改观重点部位的出版物市场面貌,有效遏制非法报刊猖獗的势头,明显减少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的现象,有效改善走私和盗版光盘现状,努力净化出版物市场。

同时,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制订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落实。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永中office国产办公软件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乃至全社会的推广应用。

(八)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建“活力无锡”,塑造无锡对外开放新形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1.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和有关制度,及时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2.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查处工作程序,确保规范执法、准确执法、廉洁执法、公开执法。严厉查处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重点抓好生产制造、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综合协调。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与公安、工商、版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坚持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机制。

4.加强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海关的联系和配合,依法严格实施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

5.具备条件的市(县)、区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市(县)、区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九)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无锡市适应国际规则的人才高地。

人才是知识产权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自我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一是继续组织实施第二轮“无锡市知识产权万人培训计划”,培养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二是与本地及外地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多形式的合作,建立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顾问组;三是引导企业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社会上引进一批专业人才。

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本市现有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的资源优势,逐步完善培训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资队伍,使培训工作制度化、正常化。到2005年底,无锡市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总人数达到2000~3000人。

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开展专利项目的评估、中介交易、专利质押、担保、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咨询服务等业务。同时,加强专利代理人队伍的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无锡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知识产权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试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解决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与激励机制。继续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实施目标分解到各市(县)、区,年初由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书,年底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的奖惩挂钩。同时,每年对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出台一系列激励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专利指标,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在科技项目立项等方面优先安排;坚持开展知识产权优秀单位评比活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培训和保护、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及奖励等。

(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形成实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强对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在小学、中学及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紧紧抓住“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纪念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一系列活动,围绕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等开展宣传,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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