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连云港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连政办发〔2007〕17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连云港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拟定的《连云港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连云港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

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规划局

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

(2007年7月)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市区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保障土地供应有计划、有秩序、科学地进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连云港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及2007年住宅开发建设计划,现就我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定如下计划。

一、出让总量及各区计划安排

2007年度市区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按照“总量控制、总体平衡、突出重点”的原则,计划出让总面积约3480亩(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其中,东部城区拟安排1980亩(市开发区约900亩,连云区约1080亩);新海城区拟安排1500亩。

二、出让批次

2007年度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于1月下旬发布信息;第二批次于5月中旬发布信息;第三批次于8月中旬发布信息;第四批次拟于11月中旬发布信息。

三、具体要求

(一)各区和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须增加土地出让计划,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二)各区在编制本年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熟一块出让一块。

(三)出让地块原则上采取净地方式出让,特殊情况需要以毛地形式出让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附件:连云港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表

连云港市市区2007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表

单位:亩

单位

东部城区

新海城区

市开发区

连云区

新浦区

海州区

住宅用地

800

980

900

400

商业用地

100

100

100

100

小计

900

1080

1000

500

合计

1980

1500

总计

3480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