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徐州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徐州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徐州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3〕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九日
徐州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的意见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凝聚着企业商品或服务的综合品质,是企业整体形象的体现,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为纽带推进产业结构重组,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流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全市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全力推进商标战略,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商标发展的基本情况
《商标法》实施以来,全市的商标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市现有注册商标4600余件,其中国家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34件,市知名商标89件,并涌现了“维维”品牌的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工作的发展为全市“名牌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我市的商标发展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册商标拥有量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增长缓慢,高知名度的商标少。截至2002年底,全省共有注册商标94029件,徐州注册商标仅有4502件;2002年全省新申请注册商标22321件,徐州仅为802件。
二是一些企业的商标意识不强。目前我市许多企业还没有注册商标;不少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不高,不能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
三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外部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商标战略的发展机制还不健全,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一)要大力引导商标注册,提高注册商标总量。及时注册商标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前提,扩
大商标注册总量是名牌工程发展后劲的基础。一是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运用商标战略的引导,促进其做大做强。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标,对有条件注册商标的生产型、实用型企业,要指导其走品牌发展之路,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二是要充分运用商标战略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大宗农副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形成较高知名度,产生品牌效应。要指导名特优新农副产品以及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申请商标注册。三是要在第三产业强化商标意识,努力创造更多的服务品牌。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第三产业和老字号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注册服务商标,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
(二)要继续推进名牌工程,支持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要以培育和发展具有区域经济优势、代表产业发展方向的名牌产品为重点,以现有高知名度商标为龙头,以提高产
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目标,以企业重组和资源重新配置为契机,大力推进名牌工程。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强化扶持和引导,指导企业制订争创名牌规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我市企业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三)企业要树立强烈的商标战略意识,把创名牌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企业应尽快制定商标发展策略,争创更多的名牌参与市场竞争。一是商标注册策略。根据我国实行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制度,应注意选择新颖、独特、显著性强的商标及时申请注册,以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对在市场上运作比较成熟的商标,及时注册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二是商标使用策略。要正确行使商标使用权,不滥用商标使用许可权。应创造条件,积极申请认定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三是商标保护策略。加强商标印制管理,采取积极的防假、打假措施,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四是商标宣传策略。要利用新闻媒体、营销推广、公共关系等手段,突出商标宣传,提高商标的知名度。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施商标战略事关全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应把引导商标注册和创名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实施商标战略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应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工商部门应大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争创驰(著、知)名商标;税务部门应运用现行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争创品牌;金融部门应做好创品牌企业的资金融通服务;科技、人事部门应支持创品牌企业引进科技项目、技术人才;农业部门要为争创农副产品品牌当好参谋,提供优质服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应加大对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打假保名牌”,切实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要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商标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使实施商标战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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