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和域名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和域名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和域名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进度安排以及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内网IP地址和域名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于今年上半年建成市政务网平台,实现市、区县党政机关部门内部网络的互联互通。
为保证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对全网进行统一的IP地址和域名规划,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现将《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编制规划》等4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江苏省电子政务内网IP地址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的申请、分配、回收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政务网内分配的IP地址及接入南京市政务网用户的IP地址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编制、分级分配、分级管理。
第四条市政府办公厅是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制定的政务网IP地址管理政策,制定《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厅委托南京市信息中心按照统一规划,负责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的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在南京市政务网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工程实施等各个环节中对IP地址的规划、分配及管理工作;
2、接入市政务网的市级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用户)IP地址申请的受理、审批工作;
3、全市政务网IP地址的审计、备案管理工作;
4、指导区县政务网IP地址分配和管理的部门合理利用IP地址资源。
第六条各区县政府办公室是所辖区县政务网IP地址的管理部门,可委托具体工作部门负责政务网IP地址的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市制定的政务网IP地址管理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所辖区内政务网用户IP地址申请的受理、审批及办理工作,并向市信息中心备案;
3、所辖区内政务网用户IP地址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IP地址的分配原则
第七条对接入南京市政务网用户所需的IP地址,本着既满足用户需求又不浪费的原则进行分配。
第八条对用户所需IP地址的分配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1、分配地址时有所保留,以备应用和网络发展需要;
2、《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已规定的保留IP地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第九条对拨号PPP方式入网的用户,只能通过动态IP方式入网,不允许为用户分配静态IP地址。
第四章IP地址的管理
第十条市政务网用户所使用的网络互联地址、相关主机地址、相关设备地址必须符合《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的要求。
第十一条接入市政务网的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务网IP地址管理部门,必须在指定的IP地址区间内分配和使用IP地址。
第十二条需申请接入市政务网的用户和需使用保留IP地址的用户,向相应IP地址管理部门申请核准。由于网络结构变化,网络IP地址发生大的变动而产生的空闲IP地址,由相应IP地址区间管理部门收回。
第十三条申请IP地址的用户的互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申请IP地址的用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网络工程设计、实施方案(含网络拓朴图、节点配置等);
2、主机及网络设备装备清单;
3、网络IP地址空间需求计划及对IP地址使用的详细规划;
4、网络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
第十五条政务网IP地址管理部门在收到IP地址申请后需办理:
1、审核用户提交的有关文件,研究是否符合市政务网互联互通的要求;
2、依据《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等规范分配IP地址;
3、各区县政务网IP地址管理部门在受理不在《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中的政务部门申请时须报市信息中心核准。
第十六条各区县政务网IP地址管理部门须将本辖区IP地址审批文件报送市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的申请、注册、注销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政务网的网络设备、主机等域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南京市政务网的域名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编制、分级管理。
第四条市政府办公厅是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制定的电子政务内网域名管理政策,制定《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厅委托南京市信息中心按照统一规划,负责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在南京市政务网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工程实施等各个环节中的域名管理工作;
2、全市政务网域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域名的增设、注册、更名、注销、使用,并做好备案工作。
第六条各区县政府办公室是所辖区政务网的域名管理部门,可委托具体工作部门进行政务网IP地址的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市制定的政务网域名管理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所辖区内接入政务网的政务部门(以下简称用户)的域名增设、注册、更名、注销管理工作;
3、定期向市信息中心提交本辖区域名的注册表;
4、运行本地区第四级域名系统。
5、所辖区内政务网域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请注册域名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核准接入市政务网的用户,市级机关用户向市信息中心申请注册域名,区县用户向所辖区内的域名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域名。
第八条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使用或申请政务网IP地址;
2、能够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编制规划》命名域名,具有运行和管理其接入网络的域名系统的能力;
3、具备一定规模的接入网络须设置域名服务器,以及不间断域名解析服务能力;
4、有专人负责其域名系统管理和维护,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其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2)负责编制其接入网络的各类域名代码;
(3)向所辖区的域名管理部门填报其接入网络所使用的域名代码表。
第九条申请域名的用户在申请时应向市信息中心或所辖区域名管理部门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网络工程设计、实施方案;
2、主机及网络设备配置清单;
3、网络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
4、网络运行情况和操作、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域名管理部门收到域名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域名注销和变更
第十一条需要注销域名的用户,到市信息中心或所辖区域名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需要更改域名的用户,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注销域名事项,然后按照申请域名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五章域名系统管理
第十三条市政务网用户所使用的域名必须符合《南京市政务网域名编制规划》要求。
第十四条域名管理部门定期对域名使用情况、域名系统的运转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十五条各区县域名管理部门必须将审计检查情况及时报市信息中心。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划
南京市政务网(以下简称“政务网”)是基于TCP/IP协议的Intranet结构的互联网络。其IP地址的编制是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网络的整体结构、技术体制、连接方式相关,是实现全网互联互通的基础,必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分配、分级编制、分级管理。
一、IP地址编制原则
1、唯一性原则
唯一性是IP地址在TCP/IP协议中最基本的要求,是IP地址的基本特征和IP地址编制的重要依据。政务网中每一网络所使用的IP地址的网络地址字段必须是唯一的,在同一网络中所使用的IP地址中包含的主机地址字段也必须是唯一的,这是实现IP网络互联互通的基本条件。
2、连续性原则
在层次化结构的网络中为每个节点划分连续的IP地址区间,便于实现路由聚合(RouteSummarization)等优化的分配技术,简化路由表数据,提高路由算法的计算效率和动态路由的快速收敛,能有效利用地址空间。
3、扩展性原则
IP地址编制要兼顾网络规模扩展的需求,为每个节点预留足够的IP地址扩展区间时,应考虑对网络在用地址的继承性,满足路由协议的要求,实现IP地址编用的平滑连接等,这是保证网络扩展和有序管理的重要条件。
4、规范性原则
政务网各节点的网络互联设备和局域网内主要设备等采用规范的地址编制技术和方法,是网络互联互通和提高网络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
5、标准化原则
遵循有关TCP/IP协议标准来规划IP地址,是网络建设的重要原则。
二、IP地址编制方法
1、完全二叉树分配法
网络中各级子网IP地址的编制,是从完全二叉树地址空间中某一子树的根开始,逐级向下地将该子树下的从属子树分配给各级子网和其下级子网,同级子网均以同样方法分配同根的二叉子树。网络互联IP地址和用户主机IP地址,都是从本级子网的从属子树地址空间中分配。采用这一IP地址的编制技术,既避免了各级子网IP地址的重叠,又保证了各级子网IP地址空间的连续性。
2、分布的地址空间预留技术
分布的地址空间预留技术是指给按层次划分的各级子网IP地址预留空间,当由于网络扩展需要IP地址扩展时,可使扩展的IP地址空间与在用的IP地址空间连续,使网络继续保持其最简的路由表数据结构,保证了IP地址的平滑扩展。
3、无类域间路由(CIDR)编址技术
无类域间路由CIDR(ClasslessInterdomainRouting)编址技术使用了可变长子网掩码VLSM(Variable—LengthSubnetMask)技术和完全二叉树地址分配技术,可根据网络和主机的分布状况,灵活地选择不同的子网掩码屏蔽位长度,动态地分配网络地址标志位和主机地址标志位长度,不仅能有效地提高IP地址空间利用率,而且使路由表数据更加简化。
三、IP地址编制规则
IP地址是由32位二进制数字表示,并分为四个八位域。每个八位域由“.”分开,表示0—255之间十进制数。一个32位的IP地址分为网络地址和主机地址两个字段。IP协议规定了A、B、C、D、E五种IP地址类型,其中常用的是A类、B类和C类地址,详见下表:
A类地址:0NNNNNNN.HHHHHHHH.HHHHHHHH.HHHHHHHH
B类地址:10NNNNNN.NNNNNNNN.HHHHHHHH.HHHHHHHH
C类地址:110NNNNN.NNNNNNNN.NNNNNNNN.HHHHHHHH
N:网络地址标志位
H:主机地址标志位
在因特网中以上三类地址区间分别定义了“保留地址区”,供各类内部网络使用,以避免与外部网络发生地址冲突。其保留地址区间如下:
A类:10.0.0.0——10.255.255.255
B类:172.16.0.0——172.31.255.255
C类:192.168.0.0——192.168.255.255
参照因特网对IP地址空间划分和编用的有关技术和方法,根据省政务内网的IP地址分配方案,南京市政务网IP地址编制规则为:
1、全网IP地址范围:32.16.0.0——32.31.255.255
为尽可能避免接入政务网的政务部门网络间发生IP地址重叠和冲突,影响互联互通,且政务网与外网及因特网物理隔离,根据省政务内网分配给南京市政务网的地址范围,所以南京市政务网的IP地址选用范围是:32.16.0.0——32.31.255.255。
2、各级子网的IP分为两类专用地址
政务网可分配的IP地址空间为20位,IP地址编址采用与市、区(县)行政区域相适应的三级二叉树结构。各级子网的IP地址分为两类专用地址。
(1)网络互联IP地址。它是政务网各网络设备之间互联互通使用的IP地址。32.255.16.0——32.255.31.255作为全网网络互联地址。
(2)用户主机IP地址。它是在各个子网所分配的地址空间中为其网络内部用户主机等设备所划分的专用IP地址区。32.16.0.0——32.31.255.255作为全网用户主机地址。各用户主机IP的预留地址,是在同级从属子树之间采用间隔分布的预留方式,为本级网络用户预留相邻的IP地址扩展空间。局域网内用于网络互联、运转、管理和应用所必备的设备,如交换机、网管工作站、各种应用服务器等IP地址将于政务网具体建设时在用户主机地址范围内另行划分专用IP地址。
四、政务网IP地址编制
1、网络互联IP地址编制
根据网络互联IP地址编码规则,各级网络互联地址分别取IP地址中政务网市级及区(县)地址标志位(第21位至第24位)。具体的编制方法见表一。
2、用户主机IP地址编制
根据用户主机IP地址编码规则,各级用户主机地址分别取IP地址中政务网市级及区(县)地址标志位(第13位至第16位),具体的编制方法见表二、表三。
五、IP地址重叠、冲突的解决方案
已建有局域网的各联网部门,其IP地址有的是自行规划,有的是遵循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规划,为避免接入政务网时IP地址重叠和冲突,各联网部门请在市政府办公厅2003年3月27日下发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市政务网网络建设工程的通知》提供的接入方案中选择合适的方案解决。
六、路由协议规划
1、路由策略
政务网路由的设计遵从稳定、高效的原则,采用层次化的设计方法。其路由策略是:
(1)域间路由,将来与国家政务网互联时,遵循国家要求。
(2)域内路由,使用OSPF动态路由协议和静态路由协议。
只有核心环接口启用OSPF,设备互联网段不参与OSPF;接入层网段采用静态路由,通过汇聚后发布到OSPF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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