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通知

通政发〔200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草拟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

(三)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指导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工作。

(四)组织研究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贸易;管理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五)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受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处理有关专利事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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