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意见

颁布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京工商发〔2013〕1号
颁布日期:2013-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意见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

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双打”工作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展开了大规模的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进一步净化了首都市场,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但是,目前在北京市某些地区,经销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品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在部分市场内,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不时出现反弹。

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为继续保持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商标保护的长效机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2013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完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核心区、商业繁华地区、旅游区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各类市场(重点市场名单附后)、中小超市、汽配专营店为重点整治业态;以服装、箱包、电子产品、酒类、汽车配件、建材等为重点整治商品。

(二)重点查处制造、销售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扩大知名品牌的保护范围,加强与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商标权利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机制,解决侵权假冒商品的鉴定和出证问题。

(三)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仓储、运输过程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在互联网上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对制售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窝点和源头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商品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大案、要案,对在市场内公开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行为要从重处理,并进行曝光,同时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要切实完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1.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并归集其它体系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线索,认真研究,情况属实的及时立案查处。

2.调动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利用专业机构或代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暗查暗访,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的作用。

3.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排查风险,发现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及时查处;落实监管责任,对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严重的市场要实行监管干部驻场管理。

4.继续完善市场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重点市场,重点监管,加大执法力量的投入。继续推进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明确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加大对主办单位的引导、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的自律意识。提倡商户注册自有商标,经营自主品牌,鼓励市场主办单位对这些商户采取减免租金等优惠措施。利用有形市场内大屏幕或公告栏等进行消费提示,培养消费者的合理消费和自主维权意识。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局成立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张风平副局长担任组长,商标处、法制处、经检处、市场处、食品处、特交处、外商处、12315投诉举报中心、执法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分局要成立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此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2013年1-3月为集中整治期,4-12月为自律规范期。在集中整治期,要保证市场环境有良好转变,尤其要保证春节期间首都市场良好经营秩序;在自律规范期,要加强调研和研究,通过深化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及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

(三)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现实情况,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市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对策;研究相关商标法律、法规的适用,做到依法办案。

(四)借鉴奥运期间奥标保护体系的成功经验,确立辖区风险点,做出预案,施行挂帐式管理,定期汇报整治结果,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公开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问题。

(五)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质检、海关、商务、知识产权、城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六)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北京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推动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附件:重点整治市场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9日

附件

重点整治市场名单

东城区:红桥市场、百荣世贸商城

西城区:动物园地区服装批发市场

朝阳区:秀水市场、雅秀市场、3.3市场,雅宝路地区部分服装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写字楼;东坝地区城乡结合部库房(主要存储服装等假冒商品)及城环城汽配市场等

海淀区:鼎好、海龙、E世界

丰台区:大红门地区服装、鞋类等批发市场

通州区:八里桥农产品市场、运桥建材城

大兴区:黄村地区部分小商品市场

顺义区:南法信汽车配件城

昌平区:城北回龙观市场(服装、百货小商品)等

密云县:密云建材市场

房山区:大南郊汽配城

怀柔区:下元市场、南华市场

平谷区:县城主要地区服装店、烟酒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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