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6-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6〕11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4月19日,我市发生一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中多人使用他人粪便送检,检出三株稻叶型霍乱弧菌,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粪便标本非体检者本人粪便,而收检人员也未发现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导致检验结果不真实,影响了从业人员体检的正确性。为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将此次事件通报各健康体检单位,引以为戒,保证从业人员体检工作的质量。

二、各承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体检人员的宣传教育,并制定管理措施,特别对重点单位和部门从业人员的体检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严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当前正值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地要从此次体检作弊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霍乱防控责任书》的任务目标和我局下发的《杭州市2006年霍乱防制工作意见》要求,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承担开设肠道门诊工作的医疗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开设肠道门诊,并规范地开展采便检测工作。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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