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管理、版权管理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文广新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5-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管理、版权管理工作的意见

杭文广新出版[2005]10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落实最近召开的全市新闻出版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县、市)两级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和印刷管理,尽快适应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依法加强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等出版物内容质量和编校、装帧设计、印刷等方面质量的监管。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对图书报刊、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规定,通过报刊审读、问题通报、审读座谈、违规警告等方式督促出版社、报刊社、网络出版、内部资料编辑部自觉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和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二、依法强化对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的社会监管。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等法规,对印刷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从提高经营者执行五项制度入手,强化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和执行五项制度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管理印刷企业工作中的助手作用,逐步实现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三、依法加强对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管。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一方面把好入口关,加强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出版物市场的日常检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逐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提高经营者的素质,保证出版物市场运行的健康有序。

依据《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规范驻地记者站的行为。

四、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

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加强著作权法规的宣传,开展音乐著作权保护工作。要着力提高全社会著作权法律意识,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打击盗版专项执法。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当地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著作权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希望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依法行政,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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