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宁市教育局2006年扶助3000名贫困生读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宁市教育局2006年扶助3000名贫困生读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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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宁市教育局2006年扶助3000名贫困生读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府办〔2006〕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教育局2006年扶助3000名贫困生读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南宁市教育局2006年扶助3000名贫困生读书实施方案
(南宁市教育局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经市十一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继续把扶助3000名贫困生读书作为今年为全市人民办的20件实事之一。为了落实和完成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南宁市教育局责任人:夏建军电话2804643
武鸣县教育局责任人:方新琪电话6239480
横县教育局责任人:沈汉秋电话7213198
宾阳县教育局责任人:葛越强电话8221333
上林县教育局责任人:韦雄文电话5222365
马山县教育局责任人:黄汉高电话6823030
隆安县教育局责任人:梁毅电话6522141
兴宁区教育局责任人:沈马琳电话2412682
江南区教育局责任人:李德山电话4800098
青秀区教育局责任人:赵红旗电话5887593
西乡塘区教育局责任人:冯燕宁电话2805772
邕宁区教育局责任人:贺建宁电话4712069
良庆区教育局责任人:邓毅峰电话4508893
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责任人:彭东东电话5816838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责任人:韦贵乐电话4516161
华侨投资区社会事业局责任人:黄崇保电话6305028
二、名额分配
(一)中小学生指标分配
武鸣县228名,其中小学生90名、初中学生112名、高中学生26名。
横县432名,其中小学生195名、初中学生205名、高中学生32名。
宾阳县448名,其中小学生200名、初中学生208名、高中学生40名。
上林县197名,其中小学生83名、初中学生98名、高中学生16名。
马山县196名,其中小学生100名、初中学生79名、高中学生17名。
隆安县143名,其中小学生54名、初中学生78名、高中学生11名。
兴宁区93名,其中小学生53名、初中学生38名、高中学生2名。
江南区158名,其中小学生86名、初中学生68名、高中学生4名。
青秀区103名,其中小学生69名、初中学生34名。
西乡塘区241名,其中小学生140名、初中学生101名。
邕宁区153名,其中小学生53名、初中学生74名、高中学生26名。
良庆区106名,其中小学生53名、初中学生50名、高中学生3名。
高新技术开发区9名,其中小学生5名、初中学生4名。
经济技术开发区12名,其中小学生7名、初中学生5名。
华侨投资区9名,其中小学生4名、初中学生3名、高中学生2名。
市教育局直接管理学校272名,其中小学生8名、初中学生143名、高中学生121名。
(二)大学新生指标分配
200名大学新生指标待大学录取后另行分配。
三、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三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
2.四月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县(区)教育局领导会议,布置实施方案。
3.五月份,摸底调查。动员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组织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到学生家庭、村(居)委会、家长单位进行家访、核实。
4.六月份,初审。各校指导学生填写《2006年南宁市扶助贫困生读书审批表》,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将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基金会。
5.七月份,办理大学录取新生的申报工作。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学生家家访。
6.八月份,审批。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7.九月份,发放资助款。9月10日前,将受助款转到学校用于扶助贫困学生。
四、完成任务时间
2006年10月30日完成。
五、组织实施
(一)扶助对象
1.列入城镇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救济或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在校的中、小学生(即父母双亡的孤儿学生);
2.父母因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来源靠民政部门救济的在校中、小学生;
3.家庭生活水平为绝对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和低收入(年人均收入低于865元),以及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校中、小学生;
4.因受灾、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中、小学生;
5.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2006年参加普通高考新录取的大学生。
(二)受助学生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生活俭朴,努力学习;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贫困,对维持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费用困难较大。
(三)资助金额
小学生每人400元、初中学生每人700元、高中学生每人800元、新录取的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
(四)资金来源
1.资助总金额为2080000元;
2.资助款来源:市财政教育基金专款。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1.资助贫困生办理程序:
①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组织老师或工作人员到学生家庭、学生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家长新在单位进行走访和核实申请学生的条件;
②学校根据上级分配的扶助指标和贫困学生的实际,初定扶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教职工会议上公布,并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③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审批。
2.工作要求:
①各单位要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要把该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成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②各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办理程序开展工作。
③严肃纪律。在开展扶助贫困学生读书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人和事,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扶助学生的受助资格,并在全市教育系统中通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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