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2-1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

平政〔2002〕5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令第337号,以下简称《备案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执法条例》)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规章行政决定和命令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豫政[20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备案审查的范围

(一)各县、区、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以"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公告"名称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在本系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除地税系统以外实行省垂直领导体制的部门发布的在本系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备案工作的要求

(一)各县、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自2002年11月1日起,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备案;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于2002年12月1日前一并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1份,正式文件一式5份;有起草说明的,应提交起草说明一式2份。

(三)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为铅印或打印件,不得以会议文件或文件汇编的撕页报送。

(四)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具体工作,由各县、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经各县、区、市政府或市政府各部门行文授权后,可由政府法制机构加盖印章直接上报备案。

(五)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迳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备案的效力

(一)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1号)规定,备案是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重要条件,未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效。

(二)根据《备案条例》和豫政[2002]13号文件规定,汇编、编辑出版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备案审查机构公布的文件目录为准,以未经备案或者经备案审查为违法和不适应的文件进行汇编、出版的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三)未经备案或者经备案审查,确认为无效的文件,新闻媒体不得刊登、转载。

(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应将备案的文件目录按季度抄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认定有关事项时,对没有备案或者经备审查确认为无效的文件,可以不予认可。

四、审查监督

(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超越权限;

2、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3、是否相互冲突;

4、是否适当;

5、是否违背法定程序。

(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应严格按照《执法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对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向制定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限期纠正;有重大问题的,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对相互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对符合《备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不符合《备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的,暂缓备案登记。经备案登记的,应当按季度公布目录。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有关的县、区、市政府或者市政府部门提出意见或者说明情况的,有关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认为县、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可以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按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处理。

五、组织领导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于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确保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县、区、市政府,要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督,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相应的备案和审查制度。同时,要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违反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对各县、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执行备案审查制度的情况,要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

1、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

2、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

××县(区、市)人民政府文件

××政备字号

关于《××××××××》的备案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我县(区、市)年月日发布的《××××××××》(文号),上报备案,请查收。

(印章)

年月日

平顶山市××局(委、办)文件

××局(委、办)备字

关于《××××××××》的备案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我局(委、办)年月日发布的《××××××××》(文号),上报备案,请查收。

(印章)

年月日

附件2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

平政法监字[]第号

备案单位:

案件来源:

文件名称和文号:

文件违法或不适当的内容及处理意见:

市政府法制办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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